7月1日早8:00,学生凭阶段性评价通知单从郑西一中东门入校,家长在校外等候,评价时间为9:00-11:00。评价结束后,学生从东门离校,家长请提前在东门等候学生。
请仔细阅读以下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自觉服从评价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评价员等评价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评价室及其他评价工作地点秩序。
2.参评学生凭《评价通知单》参加评价。
3.参评学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评价通知单》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4.参评学生进入评价室,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中性笔、橡皮、铅笔刀、直尺)进入评价室。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尺、计算器等物品。
5.只能在评价材料上和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评价序号,不得在评价材料上作其它标记。
6.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评价。
7.参评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只能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进行主观评价材料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评价材料。
8.答案须写在答题卡上相应的答题区内,超出答题区域部分所写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草稿纸上答题。参评学生不得自己编制题号。
9.开评15分钟后不得进入评价室。每场评价时间全部结束后,参评学生才能离开评价室。
10.遇到有关评价材料字迹不清、页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参评学生要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
11.评价终了信号发出后,参评学生要立即停止评价,并按照评价员的要求依次退出评价室,不准带走评价材料、答题卡和草稿纸。
附:郑州市2017小升初民办初中招生时间表
6月1日,各民办初中共同签订诚信招生公约;
6月5日下午,各民办初中学校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招生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月15日—17日,在毕业小学或各区中招办进行报名;
6月23日,学校确定评价地点;
6月27日—29日,到招生学校进行过程性评价;
7月1日上午9—11点,进行综合素质阶段性评价,评价地点不得设在有关联的公办初中学校。
7月7日—9日,通知入围学生名单,通知时间不得早于7月7日8点前,有意向了解学生情况的家长可以到学校查询结果;
7月9日—12日,通知预录学生和家长有关交费事宜;
7月12日—14日,录取新生收费完毕,收费时间不得早于7月12日8点前;
7月16日,各民办学校上报已交费的新生录取名单,经市、区中招办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并注册学籍;
7月20日,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