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方丽 陆慧婧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老百姓(603883,股吧)养老金的“钱袋子”税优政策开启试点,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正式起步,行业呼吁多年的养老第三支柱探索也正式起航。
详情请点击基金君中午的报道《重磅!养老金个税优惠来了:财政部发文,上海等地5月起试点(10大要点,模拟案例分析)》
《通知》显示,公募基金作为个人商业养老账户的投资范围,也将在2019年5月对接个人账户,助力我国三支柱养老体系开展有益探索。
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试点工作自今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而在试点期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完善养老账户管理制度,制定银行、公募基金类产品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导相关金融机构产品开发。
做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平台”)与商业银行、税务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准备工作。
同时,由人社部、财政部牵头,联合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等单位,共同研究建立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相应将中登公司平台作为信息平台,与中保信平台同步运行。
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成以后,中登公司平台、中保信平台与第三支柱制度和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宏观监管。
《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规定意味着《通知》不仅是保险业的政策,保险、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可参与。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公募基金、中国结算坚持账户制导向,有序开展产品准备工作,一年后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将纳入公募基金,并启用中登平台。
事实上,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公募养老类产品指引、产品开发的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
今年3月2月,证监会正式对外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
10天后,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此类产品上报之路全线打通。
而4月11日(昨天),备受瞩目的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已经正式上报。
基金君获悉,多家基金公司已经在昨天首批上报此类产品。从证监会网站来看,已有南方、民生加银基金公司4只产品上报。
这也意味着,在2019年5月以后,在个人的商业养老账户将对接上公募基金,而且也会同样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举例:如果一个上海市职工,原应纳每月所得是2万元。
则按照6%和1000元,哪个低用哪个计算,可以有1000元是免税的,这1000元原本是需要边际缴纳25%个税的,现在免了每月250元。
为了计算简便,假设是这样免税了20年,每月都是1000元,则对应20年合计1000*12*20=24万元,这么多收入是免税,若不免税,则这24万需要缴纳6万元个人所得税(每月250)。
测算1:通过长期的投资,这24万元假设20年间累计赚到了150%(复利效应,对应年化收益率在9%左右),那么达到了60万元。
这60万元中的25%,也就是15万元免税,剩余的45万元需要缴纳10%,也就是4.5万元。60万元到手55.5万元。
综合来看,就是相当于原本24万元需要缴纳6万个税,剩余18万元;依然按9%的年化收益率计算,经过20年长期投资后,再扣税,个人可以在20年后得到55.5万了。
有人说,9%的收益率养老金产品可能很难实现,那么就再测算一个收益率第一点的,6%。
测算2:通过长期的投资,这24万元假设20年间累计赚到了80%(复利效应,对应年化收益率在6%),那么可以达到43.2万元。
这43.2万元中的25%,也就是10.8万元免税,剩余的32.4万元,缴纳10%,也就是3.24万元的税收,43.2万元,到手39.96万元,基本相当于40万。
综合来看,就是相当于原本24万元需要缴纳6万个税,剩余18万元,依然按6%的年化收益率计算,经过20年长期投资后,再扣税,个人可以在20年后可以得到40万了。
个人税延养老试点是
构建养老金第三支柱良好起点
从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来看,我国一直在打造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支柱,企业年金为第二支柱,而个人税延养老计划则是第三支柱。
长期以来,作为第一支柱“阳光普照型”的养老保险,目前是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覆盖率最广泛的。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今年1月底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统计数字,2017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超过9亿人,达到9.15亿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十三连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1亿多退休人员受益。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超过120元。
企业年金则是第二支柱,2014年10月,公务员和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全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企业单位则是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
然而,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截至2015年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仅为75454家,不到企业法人单位的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40%以上的水平。我国企业年金参与人数2320万,合计不到全国就业人口的8.2%,而且为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多数集中于大型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