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办函〔2018〕32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立项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组织
根据教学改革项目“名额到校、确认备案”立项方式,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各校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各校要切实把好项目结题验收关,依托本校建立的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机构,按照制订的验收标准和工作规程,组建校内外教学水平高、教改意识强、工作严谨负责的专家,通过现场会评等合适方式认真开展,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
二、工作要求
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16年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同时2013—2015年公布立项且未办理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今年须一并组织结题,已延期一次且不符合结题要求的,取消该项目。请各校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2016年项目,学校需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一年。
三、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版:本校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5)。其中附件1和附件2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加盖省教改项目管理专用印章,作为结题验收凭据。
联系人:傅霞,邮箱:fux@zjedu.gov.cn,电话:0571–88008976。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4.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