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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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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

日前,甘肃省卓尼县第三幼儿园的老师陪护孩子们在室外灿烂阳光下玩耍。记者张学军尹晓军摄

原标题:回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

今天,恰逢教育部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4周年。回望《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广大幼教工作者在收获的同时,也有一些困惑。为进一步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化对《指南》的理解和认识,学前周刊今起推出“回望《指南》”系列报道,对《指南》在实践、政策、学理三个层面进行再解读,以飨读者。

经过整整4年的实践,广大幼儿园园长、教师以及教育行政工作者,对《指南》的贯彻落实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在不断反思中提升了对《指南》各项要求的认识。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些幼教工作者对《指南》如何落实存在诸多困惑,对一些基本概念吃不透、理不清,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盲目照搬、走偏等现象。

在《指南》印发4周年之际,记者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虞永平、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教研室主任钱雨、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姚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杜继纲,请他们谈谈《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带来的变化与启示。

强化了广大幼儿园教师的儿童发展意识和教育目标意识。

记者:我们都知道,《指南》指引着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方向。4年来,您觉得广大幼教工作者在贯彻落实《指南》的过程中,形成了哪些基本共识?

虞永平:《指南》体现的是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体现了现代儿童观和教育观。因此,《指南》所指的就是科学幼儿教育的方向,对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开展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价值。

《指南》实施4年以来,强化了科学的教育观和儿童观,提升了全社会科学育儿的意识,尤其是强化了广大幼儿园教师的儿童发展意识和教育目标意识,幼儿园教育实践的目标指向更清晰,为每一个幼儿获得有益经验而活动的意识更加明确。这有助于减少幼儿的长时间等待、无效重复活动和被动性活动。

而且,《指南》更加明确了生活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价值,更加明确了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情境和开展多感官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幼儿发展的意义,教育的过程意识得到了强化。

特别是《指南》更强调幼儿是主动的学习者,是学习主体,幼儿的学习不是被动的灌输,而是积极地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幼儿主动地在相互作用中建构自己的智慧。

记者:您在接触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在贯彻落实《指南》时普遍存在哪些困惑?原因何在?

钱雨:当前至少有两大困惑。一是落实《指南》需要教师的智慧,不同水平的教师如何解读它?二是如何应用《指南》去评价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幼儿,并在不同课程框架下指导幼儿发展?

我们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有经验的并愿意积极进取的教师来说,解读并落实《指南》意味着在实践中对照《指南》找差距,根据《指南》精神反思自己的实践,不断提高实践水平的同时,加深对《指南》的理解,使《指南》精神可以举一反三,转化为广泛的教育实践。而对于专业水平比较低并缺乏学习动力的教师来说,需要经过一定的《指南》培训和辅导,最有效的方式是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和用实践案例来演绎《指南》的精神,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新教师制定适宜的、具有一定应变性和操作性的手册。

《指南》的学习和实践不是简单的阅读和记忆的过程,而应该是一个学习、理解和尝试的过程。要充分理解《指南》中包含的幼儿发展的知识和幼儿教育方法、策略的知识,将这些知识与自己的实践结合起来。《指南》中除了有知识,还有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要求,没有对幼儿的观察能力、课程的计划能力、活动的组织能力以及教育评价的能力,《指南》精神难以真正贯彻和落实。

衡量教育质量的关键标准,在于是否体现了《指南》提出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特点。”

记者:据媒体报道,一些幼儿园仍采取“小学化”教学方式,这是不是说明对于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

姚伟:是的。幼儿教育“小学化”在我国有很深的社会土壤和文化基础。激烈的社会竞争和高考的压力自然辐射到幼儿园教育之中,幼儿园为了生存依循家长的不当需求等,都是引发“小学化”的原因。

什么是最适合幼儿的学习方式?《指南》非常明确地指出:“幼儿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在游戏和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幼儿园教育不同于其他学段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突出强调幼儿游戏和生活的价值,强调教师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给幼儿创设与物质材料相互作用、与成人和其他儿童交往的机会。

现在,各个幼儿园都在不断加强课程建设,努力使幼儿园课程更符合幼儿生活的实际,更有效地促进幼儿的发展。衡量教育质量的关键标准,在于是否体现了《指南》提出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特点,是否在落实《指南》各领域所提出的幼儿发展目标。

当前,幼儿积极学习品质培养成为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热点问题。全美幼儿教育协会(NAEYC)评价幼儿教育课程的新标准和认证中,把积极学习品质作为高品质课程的一个领域。我国的《指南》明确提出重视幼儿的学习品质。“幼儿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良好行为倾向是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品质。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

《指南》明确指出:“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超越幼儿发展水平的“小学化”教育不仅让幼儿对学习没有兴趣,不能形成终身学习与发展所必需的宝贵的学习品质,而且剥夺了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童年的权利。如《指南》所说:“单纯追求知识技能学习的做法是短视而有害的。”学习《指南》,落实《指南》,重回《指南》,是我国幼教改革与发展长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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