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依据。
1.统一招生类。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为790分。
(2)考生志愿。
(3)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
2.自主招生类。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
(1)艺体特长生。
5月6日,日照一中组织篮球特长生专业测试。5月7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12日,日照一中其他项目以及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5月14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5月19日,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初试。5月21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2)国际班招生。5月19日—20日,日照实验高中组织考试。5月22日,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名单。
(二)录取办法。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在“3+4”本科录取批次后,分市区、莒县、五莲县三个招生区域,安排在7月8日前进行。莒县、五莲县公办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教育局制定。民办高中及市区公办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录取工作按以下顺序进行。
录取前,首先按市区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工作线。
1.一批录取。依次按照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和国际班学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工作线50%以上(含50%)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指标生录取。市区分配指标生的日照一中、日照实验高中、岚山一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分别按指标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工作线上完不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低40分录取,仍完不成的转为统招生计划。
(3)统招生录取。在各高中学校招生区域内,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国际班学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达到最低录取工作线的考生予以录取,达不到的不予录取不注册学籍。
2.二批录取。按照先艺体特长生后统招生的顺序进行录取。
(1)艺体特长生录取。在学校确定的拟录名单中,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工作线50%以上(含50%)的考生予以录取,不足部分转为统招生计划。
(2)统招生录取。
①日照海曲高中和日照黄海高中。在招生区域内,按两校统招计划总数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各学校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再录取第二志愿。
②日照三中。在招生区域内,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05的比例划定录取工作线。在工作线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统招生计划,对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一批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市区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等情况。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15日前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高中新生如在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3.民办高中招生录取。从2018年起,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今年安排在7月13日前进行。依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和各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对达到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校不得自行组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