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范文 > 合同范文 > 租赁合同 > 商铺租赁合同 > >

11万元租个商铺 沈阳奥体万达广场不给开发票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由于没发票商铺办不了税务登记

律师表示,无论租赁商铺还是车库,都必须开发票

11万元租个商铺 沈阳奥体万达广场不给开发票

  今年5月24日,辛女士在紧邻地铁二号线营盘街地铁口的黄金地段,投资11万多元租赁了沈阳奥体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B3-24号商铺。辛女士为商铺办理税务登记时被要求提供正规的发票。随后,辛女士多次到沈阳奥体万达广场索要发票。可两个多月过去了,沈阳奥体万达广场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8月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在现场采访时发现,沈阳奥体万达广场对外租赁商铺不开发票不是个案。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向记者解释:“租赁合同中没有要求开发票一项。”

  诉苦:没发票,办不了税务登记

  辛女士是在今年5月24日交的款,可直到现在,沈阳奥体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一直没给辛女士开正规发票。辛女士说:“交款后,财务人员告诉我6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发票。因为忙于网点的装修,我没着急去开发票。”

  记者了解到,辛女士的网点经过简单装修后,开始办理税务登记。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有发票才可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交涉:冷淡、推脱、找不到人

  随后,辛女士找到当初办理交款时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表示:“租赁合同里没有关于发票的约定,所以不能开发票。”辛女士找到公司招商部门,没有得到明确说法,无奈又找到销售部门。

  “冷淡、推脱、找不到人。”辛女士说,“想不到简单的一个发票问题,就是没人管。租赁商铺的时候,每个部门都很热情,都很配合。”辛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商品交易后开发票很正常,可是沈阳奥体万达广场就是不给我开发票。没有发票,我的网点就办不了税务登记。”

  目击:不开发票不是个案

  8月8日下午,记者陪同辛女士来到沈阳奥体万达广场一楼的财务部门。记者在现场看到,办理租赁交款手续的人很多。有一个中年男子租了一个车铺,但是女财务人员只给开了一个收款收据。这名男子气愤地说:“不给开发票违法,我要到税务部门举报你们。”但这名男子最后还是没有要到正规发票。

  辛女士拿着合同和交款收据问女财务人员:“我的发票到底还能不能给开?”女财务人员说:“不能开。”

  记者问不开发票的理由是什么?女财务人员表示:“我们的租赁合同里没有关于发票的约定。”记者又问:“刚才租赁车库的人问,你们也没给开发票?”女财务人员回答:“车库属于不动产,不给开发票。”稍后,记者和辛女士看到了长达24页的“沈阳奥体万达广场租赁合同”,都没看到关于发票这一部分的约定。

  采访:等了一小时没人理记者

  随后,这名女财务人员表示:“记者采访,我要向领导汇报一下。”打完电话,女财务人员告诉记者:“一会招商部门的人员出面接待记者。”然而,记者等了1个多小时,仍然没有等到招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记者准备离开时,将记者的电话、姓名和工作单位留给这名女财务人员。女财务人员不耐烦地说:“这个我不要,拿走。”

  律师:租赁商铺、车库,必须开发票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王亚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合同法和税法,无论租赁商铺还是租赁车库,出租人必须给承租人开正规发票。”

  王亚丽解释:“租赁分‘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和‘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两种形式。万达广场与辛女士属于‘法人与自然人’关系。私人的房屋租赁属于‘自然人与自然人’关系,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开发票,出租人和承租人应一起到税务部门办理发票手续。无论哪种形式,出租人不给承租人开发票都属于偷税漏税行为。承租人可到税务机关举报,也可拨打12366——辽宁税务系统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王亚丽说:“出租人拒开发票的法律后果有二:一是税务机关责令其开具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视情节决定是否罚款;二是补交税款并承担滞纳金。承租人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请求纠正出租人拒绝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通常税务机关应当立案进行检查,并答复举报人。”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本文标题:11万元租个商铺 沈阳奥体万达广场不给开发票
分享到: 更多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