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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穗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细则发布 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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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 记者蒋隽报道:今年要考高中的来穗随迁子女注意了!8日,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种情况如何认定、时间表都作出了详细说明:4月4日前审核随迁子女报考资格;4月19日前有疑问或异议的,申请重新审核;5月10日前公示通过名单,处理异常情况和申诉。

日前,广州市公布了中考改革方案,《通知》根据其中《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对2019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在广州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的资格审核工作等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和通知。

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放宽

2019年起,随迁子女报考广州公办普通高中条件放宽。从此前的“三年合法稳定职业、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三年参加社会保险、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即“四个三”条件调整为“两个有”:具有广州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资格认定情况列举

随迁子女参加广州中考的资格,哪些情况予以认定,哪些不认定?《通知》给出了详细说明:

学籍方面,具有广州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予以认定。

居住证方面,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是在广州市办理、且截至提交审核申请的日期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随迁子女父母在广州市居住,但未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不予认定;随迁子女父母在广州市购房,但未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不予认定。

其他情况,随迁子女的父母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不一致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考生为非广州市户籍,父母为广州市户籍,考生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可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只可报考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随迁子女往届毕业生不可以报考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只可报考在广州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资格申报时间节点

●2019年中考报名前: 采集随迁子女及父母身份证信息

●2019年中考报名期间: 随迁子女网上申请报考资格:

●2019年4月4日前: 审核随迁子女报考资格

●2019年4月19日前: 随迁子女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申请重新审核

●2019年5月10日前: 复核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公示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处理异常情况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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