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范文 > 党团范文 > 党员承诺书 >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承诺履行完成情况的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临2018-062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承诺履行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自身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简称“发展集团”,以下简称“广州国发”)在《关于避免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避免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发展集团承诺,将在2012年对下属的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电厂”)的4台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及广州发电厂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西环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电力”)的1台2.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实施关停。在关停后,广州发电厂及西环电力不再从事与广州发展相同和相似行业的经营和投资。

  根据广州市政府的要求,上述承诺延期至2014年底。(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13日发布的《广州发展关于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年6月27日,发展集团将上述承诺变更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对广州发电厂机组实施关停。(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12日、6月28日发布的《广州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发展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5月14日,广州国发承诺在广州发电厂按照广州市“超洁净排放”要求完成燃煤机组升级改造工作后,积极创造条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其注入广州发展;在完成上述处置前,将广州发电厂继续委托广州发展管理。(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4日、5月15日发布的《广州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发展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年12月,公司收到广州国发《关于广州发电厂承诺事项的说明》,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火电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的函》(粤发改能电函【2017】223号),明确广州发电厂机组于2019年底前关停。广州国发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的政策,完成广州发电厂关停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其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问题。在完成关停之前,将广州发电厂继续委托广州发展代为管理。(详见公司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广州发展关于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

  广州国发一直积极履行相关承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发电厂关停及部分机组作为应急备用电源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361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发电厂关停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将广州发电厂4台机组及广州市西环电力实业有限公司1台机组于2018年6月实施关停,其中3、4号机组作为广州市应急备用电源,最晚需在2019年底前关停。因此,广州国发与公司之间已不构成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已完成。

  (二)发展集团承诺,在3—5年内,如下属的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隆热电”)取得国家有权部门核准批文,发展集团则将其注入广州发展;如未取得,发展集团将择机处置旺隆热电。

  2014年6月27日,发展集团承诺在2016年12月31日前,如旺隆热电取得国家有权部门核准批文,发展集团则将其注入广州发展;如届时未取得,发展集团将择机处置旺隆热电,在完成处置前将旺隆热电委托广州发展管理。(详见公司2014年6月28日发布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承诺履行情况:广州国发一直积极履行相关承诺,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旺隆热电有限公司关停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为认真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支持广州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旺隆热电两台机组已于2018年9月实施关停。

  (三)发展集团承诺,将以与广州发电厂、旺隆热电同样的方式一并处置与其配套的广州热力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热力”)。

  承诺履行情况:广州国发一直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广州热力的主要业务是购销广州发电厂产生的热能,鉴于广州发电厂已关停,广州热力已停止经营,广州国发将对其清算关闭。

  (四)发展集团承诺,在2012年内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处置下属的广州嘉信液化气有限公司及广州嘉得液化气有限公司(合称“嘉信、嘉得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发展集团分别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5月两次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嘉信、嘉得公司相关股权,但均未转让成功。为积极履行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发展集团已于2013年7月1日终止嘉信、嘉得公司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发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五)除上述承诺外,发展集团还承诺,只要发展集团继续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发展集团及属下除公司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其他在商业上对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情形。

  承诺履行情况:广州国发一直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广州国发及其属下除公司以外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其他在商业上对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发在《关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更名所涉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使用权办证有关问题的承诺函》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发布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产更名所涉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使用权办证有关问题承诺函的公告》)

  (一)关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部分房产更名所涉缴纳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承诺


本文标题: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承诺履行完成情况的公告
分享到: 更多

更多关于“党员承诺书”的文章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