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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成绩单”发布,看看你满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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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儿,在过去赖一赖、拖一拖就过去了。但现在城管执法动了真格,等到法院强制执行时就得不偿失了。”张某是市区万丰路一家面馆的老板,曾是违规占压城市道路的“老赖”,如今却后进变先进,时常现身说法帮执法队员劝导其他商户小贩守法经营。

由原来的强硬、冷漠、蛮横、暴力抗法,到热情、理解、配合执法,张某的转变,是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的一个现实表现。

“作为全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城管局强力落实,迅速行动,立足许昌实际,抓住改革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按时完成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城管局局长、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刘静说。

高点谋划

激发改革动能

维护一个城市的秩序,需要一群城市管理者默默无闻地奉献。然而,很多城市城管执法机构却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2015年年底,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2016年年底,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将我市确定为全省5个改革试点之一。

作为全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全市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高规格的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先后多次组成调研组,分赴江苏徐州、安徽宿州、海南海口等地学习借鉴改革经验。在此基础上,市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起草了《许昌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

2017年5月18日、19日,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许昌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表明,我市将以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为目标,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高效有序运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开弓没有回头箭。随后,市城管、编办、人社、财政、住建、规划等部门迅速行动、争分夺秒,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入“施工高峰期”。

划转职能

理顺管理体制

改革重在落实、成在落实,也难在落实;越是困难如山、阻力重重,越需要抓好落实。

2017年6月22日,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这一天,许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启动,一次全新的城市管理变革就此开启。我市成为继开封市之后全省第二个成立综合执法局的地级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挂牌只是改革的其中一步,最为关键的是相关管理职责和相关执法职责的划转。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将原市城建监察支队、规划监察支队、城管监察支队整合划转后成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东城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个功能区设立市城市综合执法分局,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全部职能划入城市管理部门,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整体划转市城市管理局。同时,各县(市、区)也比照市级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此外,我市还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五大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充分整合了执法力量,提高了综合执法效率;三个市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成立后,重大执法案件由市局协助分局办理,强化了执法力量;明确重大城市管理事项和综合执法任务均由市级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强化了市级对市建成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等职能,形成了“标准统一、步伐一致、联动管理、协作有力”的大城管格局。

针对改革后新增加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事项,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许昌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户外广告、数字化城管、行政执法、公共自行车、夜景亮化、精细化考核等10个方面入手,对各项工作的适用范围、目标管理、工作标准、职责分工等进行精细化设计,全市上下形成了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行业规范,实现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定量定性考核。

强化保障

确保改革成效

改革赋予了城市综合执法局更多的行政执法权,那么,如何将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执法方式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为确保改革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建立部门衔接机制,制定完善了《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等20余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流程,厘清了综合执法与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健全了部门之间城市管理协调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报告机制等制度,确保了监管与综合执法的无缝对接。

面对改革后增加的职能,如何突破职能增多和执法力量不匹配的瓶颈?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我市采取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知识竞赛、工作交流会、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抓好执法队员培训;全面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先后为执法人员配备400余部执法记录仪,公开透明记录城管执法全过程;积极探索律师驻队执法,邀请律师参与到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案件执行。

在强化执法保障机制上,我市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厅加挂城管合议庭的牌子,在各县(市、区)分别设立了城市管理专门法庭,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通过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服务室等形式,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城市管理体制更加理顺、综合执法效率明显提高、“大城管”格局基本形成、执法队伍行为更加规范……随着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让城市更美好,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市改革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标准,妥善应对和处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以过硬的工作业绩来检验改革工作成效。”刘静表示。

许昌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胡晨 通讯员 于溢斐 郭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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