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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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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市委决定近期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副处级干部。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职位和范围

  (一)选拔数量

  这次公开选拔20名副处级干部。其中年轻干部13名;女干部5名;非中共党员干部2名。

  (二)选拔职位

  具体职位不确定,待任用人选确定后,根据任用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政治面貌等有关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任职岗位。

  (三)选拔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考年轻干部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报考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67年6月30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的,在职教育为硕士学位以上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均放宽1岁;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年龄也可放宽1岁。

  (四)担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2005年6月30日前任职)。35周岁以下的干部可放宽到担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2007年6月30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4年以上(2004年6月30日前任职)。

  (五)连续3年(2005~2007年)考核称职以上。

  每位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类职位。

  三、选拔办法

  公开选拔采取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审批的办法进行。每一类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拔数量与面试人员数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选拔数量与考察人选数量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列为考察的人选在《双鸭山日报》进行公示。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数量的比例达不到10:1的,则相应减少选拔数量。公开选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

  笔试在8月上旬进行,采取闭卷形式,分为公共科目和申论两部分,总分100分,公共科目和申论各占50分。面试分两种形式,年轻干部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职位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法。面试总分100分。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党组(党委)在征得干部本人同意后,由党组织推荐。

  (二)个人自荐。个人自荐者可直接到市公选办报名。

  (三)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文件等有效证件进行报名,须填写《公开选拔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照三张。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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