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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家民委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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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时间:2019年2月28日上午8:30

(二)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围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1日12?00前致电010-66508811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10-6650881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2月22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资格。

(三)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9年2月27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1(可传真)

原标题:国家民委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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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面试考生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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