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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周海兵:用法治推动湖南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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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周海兵:用法治推动湖南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2018年9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海兵做客红网“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栏目。

【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周海兵:用法治推动湖南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周海兵畅谈新形势下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编者按: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九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湖南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推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谈法治”视频访谈,看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依法行政成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追求,让法治观念在执法过程中深入民心,让法治成为根植于群众内心的信仰。

  红网时刻记者 章尧 陈珏 长沙报道

  一系列公路、水路和铁路等行业法规条例陆续颁布实施,“放管服”改革取得突破,权力清单精简近三分之一,行业依法管理亮点突出,法制化、信息化手段丰富精准,执法形象得到改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认可度得到提升……近年来,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法治保障得到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进入新时代,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这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大背景、大逻辑。”近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海兵走进红网演播室,畅谈新形势下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探索与实践。

  坚持创新驱动 行业依法管理形成新亮点

  “法治交通”已成为交通运输工作的一个高频词汇。

  周海兵介绍,回顾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近年来,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制定了交通运输系统工作方案,从9个方面提出32条任务措施和分工安排,为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了精准清晰的“施工图”和“时间表”。

  在行业领域,则统筹推进了公路、水路和铁路等行业立法,《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实施,《湖南省铁路专用线条例》列入省政府今年立法调研项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创新,是改革发展的新驱动。在法治建设中,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针对改革发展攻坚实际,创新思维、方式方法,用好信用评价手段,突出信息化引领,打造法治建设新亮点。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清零”、公路治超、高速公路“厕所革命”、公路客运站实名制售票、工程建设领域人员履约监管等工作,并受到省、部表扬。重大涉法案件有力应对,全力守住了行业发展底线,维护了政府形象和国有资产(权益)安全。

  以问题为导向执法形象得到改观

  近些年来,一些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公路、水路“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交通运输行政执人员在社会公众中形象不佳。

  周海兵介绍,为贯彻中央决策和省、部要求,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力度加大,省本级组织培训和考试3580人,14个市州执法人员完成轮训。邵阳、吉首、耒阳等地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经验。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执法程序、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规范等制度落地落实。株洲凿石海事处“三基三化”建设试点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完成14个市州基层执法单位验收。

  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并产生震慑,近两年湖南交通运输系统共查处公路水路“三乱”案件23起,党纪政纪处分10人。

  目前,湖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认可度得到提升,18个单位获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交通运输部门工作更高效、服务更优质、风气更纯正,老百姓办事更方便、出行更舒畅。

  基于“四个需要” 全面加强“四个体系”建设

  进入新时代,交通运输部提出建设“交通强国”战略,将法治建设作为其中重要一环来抓,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作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湖南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又将面临怎样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周海兵表示,“交通强国”战略目标是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大背景、大逻辑。这主要基于“四个需要”——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需要、纵深推进行业改革的需要、交通运输转型发展的需要和树立交通新形象的需要。

  “面对‘四个需要’,则必须瞄准建成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总目标,找准角色定位,全面加强‘四个体系’建设。”周海兵表示。

  一是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统筹综合交通运输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修订;坚持立改废并举,强化立法前瞻性、储备性研究,健全与人大、政府法制部门的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健全立法项目的征集、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加快形成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全面推行内控标准化管理,坚决纠正不作为,防止乱作为,坚持依法决策,坚持依法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是加快形成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四是加快形成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消除“信息孤岛”;统筹整合信息资源,建设跨区域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完善“三基三化”建设和检查验收标准体系,加强基层基础管理。

  周海兵介绍,下阶段,省交通运输系统将重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依法防控风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七个方面工作,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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