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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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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总结

  为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举措,贯彻并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关于支援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西部各高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我校于2001年、2003年和2005年分别与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和新疆大学签署了合作协议和对口支援协议,对这些学校的学科建设、师资培训、科学研究、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和干部交流等方面给予了必要支援,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与新疆石河子大学的合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01年,我校与新疆石河子大学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了合作协议,对师资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合作等方面的支援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武汉大学重点支持并带动石河子大学法学、资源环境、水利水建三个专业的建设;为石河子大学教师的培训和深造提供便利,并鼓励离退休教师到石河子大学授课或兼职;定期从石河子大学选派学生来武大进行学习交流;两校联合申报课题或研究项目,并进行联合研究;帮助石河子大学建设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并对重要仪器设备的购置提供咨询和论证等等。

  (二)协议执行情况

  截至日前,我校按程序聘请了2名石河子大学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作为兼职博士生导师。有43名石河子大学师生参加了我校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我校水利水电学院选派了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先甲教授与石河子大学合作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并为其研究生讲课。法学院先后有汪习根教授、柳正权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前往石河子大学授课。2003-2004年间,石河子大学法学院领导先后来我校法学院访问,增进了两校法学院间的合作交流。

二、支援塔里木大学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校与塔里木农垦大学于2003年10月共同签署了《武汉大学支援塔里木农垦大学办学协议书》,拟在学科建设、师资培训、科学研究、学校管理和干部培训等方面给予了必要支持和帮助。主要包括:武汉大学定期选派教师支教;两校互派干部交流,帮助塔里木大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两校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定期进行学生交流与培养等等。2005年1月,在协议得到充分落实的情况下,我校又与塔里木大学签订了办学补充协议,将2003年签订的协议延期至2008年12月31日。

  (二)协议执行情况

  中组部选派了我校副校级干部孙庆桥同志前往塔里木大学挂职交流,担任塔里木大学副校长。该同志在塔里木大学工作的三年期间,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为塔里木大学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并荣立了“援疆干部”三等功(详见附件)。

  其间,我校共接收了9名塔里木大学教师参加“高校师资班”学习,接收了27名本科生跟班交流学习;塔里木大学机关部门、各学院、直属和附属单位几乎所有中层领导全部都来我校参加了培训和学习;2003年我校邀请塔里木大学的师生代表联欢,进一步增进了相互了解和交流;2004年2月,塔里木大学干训班20多位党政管理干部来到我校,校党委书记顾海良、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和学校一些知名专家、教授分别亲自作了专题讲座。

  我校水利水电学院为塔里木大学提供水利类本科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并于2004年9月份派陈敏林副教授赴塔里木大学讲课。

  2005年5月18日,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院士到塔里木大学,为该校师生作了题为《学科建设与学校发展》的报告,并与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勒布斯拜•拉哈木进行了会谈,双方就进一步合作交流进行了磋商。

三、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决定增加武汉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的通知》(教高函[2005]2号),经两校多轮沟通,我校于2005年5月20日与新疆大学签订了《武汉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大学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师资培养与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图书信息资料建设、干部挂职交流、重大发展规划的决策咨询、成立联络合作小组等事宜。随后,根据“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我校决定在数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法学等三个一级学科方面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相关学科建设。经多次磋商,我校与新疆大学先后签订了《武汉大学 新疆大学“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关于支援新疆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协议》、《关于支援新疆大学数学学科建设的协议》、《关于支援新疆大学测绘学科建设的协议》。

  (二)协议执行情况
  

  我校选派法学院院长助理皮勇副教授执行支援新疆大学法学学科建设任务,同时他又被新疆大学法学院聘为副院长。

  2005年9月至11月,皮勇老师联络武汉大学法学院、新疆大学法学院商定并签署了武汉大学支援新疆大学法学院学科建设的总体协议和执行方案。2005年12月新疆大学法学院选派多位青年教师到我校进修。同时,我校法学院还派遣了法制史教研室柳正权副教授赴新疆大学讲授研究生学位课程。2006年2月起新疆大学解铭老师来到我校法学院环境法做访问学者,时间为一年,导师为王树义教授。2006年5月,新疆大学王照东老师来我校法理学博士后流动站进站工作,工作时间为两年。
   

  测绘学科与数学学科的支援协议也在执行之中,新疆大学易学锋老师将于2006年9月来我校测绘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同时也将进行同门课程教师间的互访和联系。

四、经验总结

  1.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的工作得到学校领导高度的重视和相关学院的支持,并有相应的政策和经费保证,这是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根本保证。

  2.新疆地处祖国边陲,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有着不可替代的战略作用。我们派出的援疆干部和教师都应具有高瞻远瞩的工作思路,并不断学习,把握国情,能适应复杂的工作环境,从而较好完成组织交付的援疆工作。

  3.定期进行对口援助经验交流或考察,有利于增进双方的了解并促进合作的成功。从我校与这三个西部地区的高校的交流互动来看,经常性地相互沟通和交流,能消除一些误解,也能更好地将支援工作做到受援高校最需要的地方。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与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的合作,加深相互了解与交流,探索与西部地区高校合作的有效模式。

  2.关于武汉大学与新疆大学对口支援工作,新疆大学和武汉大学都希望对对口支援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希望程序化、规范化,希望能站在两校共同发展的基点上,努力合作,共同运作。两校要及时沟通信息,精心策划,组织协调,希望以项目负责制的形式完成这项工作。两校的合作也需要进行积极的宣传,要为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去创造条件。在适当的时候,将建立两校间的校级领导互访制度,促进对口支援工作的开展。

  3.按照《武汉大学 新疆对口支援合作协议》的内容,全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援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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