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招商银行自2019年3月4日起开通我司旗下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A类份额基金代码:001405,C类份额基金代码:001406)定投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9年3月4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投等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300元,无级差。
以上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
三、风险提示
1、招商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东方红目标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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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19年2月19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33,457,503.30元,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5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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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6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