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1民终19676号
张晓龙、张泽呈与广州晖宏场地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市珀富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珀富实业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8)粤0106民初100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8时45分在第四十七法庭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