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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港企报关员倒卖免税合同指标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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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东莞7月8日电(李映民 安致标 王创辉)广东东莞一家港企的报关员许某利用职务之便,倒卖该企业免税合同指标给第三方,逃税166万元,并从中收取好处费23万元。记者今天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70万元。

许某是东莞某家港资独资企业的报关员,该港资公司的生产所需原材料按国家相关规定保税进口,且进口原材料应全部用于企业产品生产,成品也应全部出口。

2007年底,许某在一次聚会上结识了符某,在东莞樟木头做塑胶生意的符某称,有一笔生意需要从国外进口塑胶粒,让许某用港资公司的免税合同指标帮其进口塑胶粒,并答应给许某一定的好处费。许某一时贪心,瞒着公司把部分原材料保税进口指标倒卖给符某,帮助其在国内销售牟利。

据许某供述,在走私的过程中,符某负责境外采购塑胶原料与联系运输,许某负责使用港资公司的合同指标为符办理报关手续。

经法院查实,2008年1月到2009年9月,许某利用港资企业的合同指标,向中国海关伪报进口塑胶粒共计498吨,偷逃税款共计1660214.27元,从中收取好处费23万元。

日前,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70万元。符某另案处理,择日宣判。

记者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8-2012年,东莞法院审理的涉加工贸易领域走私犯罪共224宗、356人、128个企业单位,占全市走私犯罪案件总数的87.16%。此类走私犯罪呈现单位犯罪案件数量多,偷税、逃税金额较大等特点。

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近日,东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东莞各缉私分局共同协商制定了《打击加工贸易领域走私犯罪联访共建制度》。通过建立联访共建,将打击走私犯罪、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与保障加工贸易产业健康发展相紧密结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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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港企报关员倒卖免税合同指标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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