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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顺达地产涉嫌特大逃税案查办遭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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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网北京12月26日专电:11月12日,国内多家新闻媒体以《黑龙江绥化顺达地产连曝涉嫌逃税黑幕》为题,对安达市刘太全、刘太国家族顺达房地产

本网北京12月26日专电:11月12日,国内多家新闻媒体以《黑龙江绥化顺达地产连曝涉嫌逃税黑幕》为题,对安达市刘太全、刘太国家族顺达房地产公司(下称顺达地产)官商联手造假、涉嫌编造阴阳合同,多次恶意逃税至少7000多万元以上事件(不含北京、山东、海南)给与曝光披露,受到国内读者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当地政府领导和官员的高度紧张及强烈反应。

安达市顺达地产涉嫌特大逃税案查办遭抵制

图一:原安达市地税局长李立军

安达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在继续隐瞒刘氏家族涉嫌特大造假逃税案情真相、顶风作案拒绝依法查办的同时,指令他人对举报人软硬兼施、威胁恐吓和训诫,并实施司法诬陷迫害,明确表态说,责令息访、停止举报行为,否则就“不客气”。

本网调查证实,这是多年来刘太全、刘太国、王东晖家族房产企业雇佣造假偷逃税高手、黑龙江某建筑公司全程协作、并勾结串通原安达市地税局某副局长主管审批欺骗上报,受到现任税务局长等人和后台保护伞的强力隐瞒、打压。执法部门以“本案须税务机关报案才能立案调查”等为由不能立案调查。

全国税务标兵单位竟然上演“窃国丑闻”

据了解,2000年以来,安达市税务机关不仅连年超额完成税收计划,累计实现税收收入18.4亿元,而且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也在六年时间迈出三大步:2000年,安达市国税局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2002年又被命名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被国家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同时,安达市国税局连续五年被绥化市国税局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被评为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多年在安达市“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被评为全市“最佳单位第一名”,并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奖励。

根据内部知情人和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编辑部先后多次赶赴山东、海南及黑龙江省安达市、绥化市,明察暗访、会见干部群众代表座谈取证,基本上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有关刘氏家族涉黑和经济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到跨省市多部门机关多名领导和官员。

据调查,刘氏家族房产企业于2012年8月9日,利用非法虚假出资等手段注册成立,首任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全(原安达市安达镇司法所副所长);第二任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全之弟刘太国;现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全之妻王东辉(国家公务员、安达电大二级教师)。

此前,刘氏兄弟因涉嫌多宗违法犯罪遭司法处理和网上追逃。而对于该家族企业所涉及多宗特大逃税造假毁迹案情,自2015年至今经多人多次举报,一直未立案查处,受到官方隐瞒和顽固保护。

安达市顺达地产涉嫌特大逃税案查办遭抵制

图二:安康顺达房地产公司编造的逃税阴阳合同之一

2012年12月17日,安达市国土局为规避国发(2010)10号文件等诸多法律法规之规定,将10.05公顷已变成国有建设用地的一块宗地修改详细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肢解变成两块宗地(地号2012-6、2012-7)。之后,又以捆绑方式暗箱操作,定向低价出让给当时既无投资能力又无房地产开发业绩的顺达地产,也未进行耕地复垦。

上述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其中一部分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1100套90㎡以下住房一套没有建设,所建成的为103㎡以上的大户型住宅552套和连排别墅6套,在当地属最为高档小区。市国土局与刘氏兄弟联手,任其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非政府保障性住房,不加以制止。

根据国办发:2011年法律法规规定,全力保障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禁止开发建设高档小区,房价禁止超过周边楼房平均价。

据查,宗地编号为2012-7的国有建设用地中的2万多平方米(占地面积)闲置五年之久。此地块计划投资总额3.25亿元,而实际完成投资额0.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比例仅为18.5%。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10)10号文件规定,以及安达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耕地必须高效利用,禁止征地后荒芜,如客观特殊原因当年不能开放建设的,必须将耕地交由原农户耕种。而本案事实征地情况是:2009年征地,2011年申报审批,典型的先斩后奏,国家法律在安达有什么用,遭肆践踏,为所欲为。

安达市国土局理应依法收取10~20%的建设用地闲置费、并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至今未依法作为。

本网还调查证实,刘太全、刘太国家族企业杜撰的“招商引资”项目,骗取了安达地方税收提留部分100%返税款;以建廉租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用地名义,骗取了部分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的全免政策。加之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名义,骗取了安达市财政预算内补贴;违反规划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将原设计为15层的酒店私建至16层,别墅私加500多平米,(住宅规划批复为6层,顺达地产实际建为7层,经查7楼部分系非法建筑)少批多建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未予以缴纳。

一路虚假造价涉嫌多宗巨额逃税

2013年6月至2015年末,刘太国、丁杨杨(刘太国之妻)、李鑫(跟随刘氏家族多年)等刘氏家族企业安达寒轩典当行公开向社会融资近2亿元(截止目前,安达公安局已核实7000多万元),以月息2.5%——6%向社会发放贷款5000多万(其余一亿多元被转到海南太刘国在海南北大鹏飞实业有限公司)。经查,所有发放贷款均未缴税。

2013年3月,安达市原地税局显示,顺达地产缴纳土地契税额是1500025元,缴入国库却仅为25元; 2014年末,公司各项税款缴纳为16502406元,但实际缴入国库仅为7938669元,少8563737元,应定性为逃税(或坐支,所谓已缴税款未进入财政国库便被提走)。

至2015年6月,顺达地产已远超出申报、缴纳时间,且经绥化市税务工作组查实并定性。至此,该公司已查处的逃税款就高达700余万元。当月稽查追缴78606.38元、7月追缴3668923.65元(已查证核实非自查自报)。

截至目前,滞纳金和罚款不但分文未缴,其余400万元的逃税款至今仍未补缴,且责任人刘亚静、董超和企业负责人刘太全、刘太国、王东辉也未受到任何刑事或行政处罚。

据查实,顺达地产刘太国、刘太全、王东辉三名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三次,关于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至今分文未缴纳,其股权转让时间及数额如下:

2012年8月25日,刘太全将名下2070万元(占公司股权6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刘太国;

2013年4月26日,刘太国将名下2070万元(占公司股权6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刘太全;

2014年11月20日,刘太国将其名下1000万元(占公司股权10%)的股权转让给王东辉。

法律规定,以房抵工程款逃税行为,抵账房视为销售,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税

本网另查,顺达地产抵账给顶豪公司各施工队及安康顺达星级酒店装修款房屋共计300余套(各施工队已将其中70%的房产售出),其中九成以上均为依法纳税。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12月末,顺达地产已抵付楼房至少180余套。8000多万元的营业额税款至今未缴税,依法涉嫌逃税。

顺达地产属下大酒店四年前便开始营业,该酒店价值至少在1亿元。依法为销售,自建、装修等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税,但逃税至今。

阴阳合同竟屡次被税务官“审查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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