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邓笛)做生意要按合同执行,但是有时候由于合同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不同,容易造成纠纷。寮步的邱先生就因为厂房租赁合同的纠纷,导致工厂停产,究竟怎么回事呢?
2018年4月,邱先生和寮步恩泰印刷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购买了对方的公司名称和设备,并以每月19万的价格租下对方的厂房。不过,9月份,原恩泰公司的老板要求解除厂房租赁合同,停产搬离。
原来,租赁合同中约定,邱先生不得分租厂房。但是,原恩泰公司的老板发现有另外的企业在厂房内生产。
邱先生表示,自己是贸易商,把产品包给这几家合作企业做,合作协议里明确写到由自己提供场地,邱先生只负责派单,并没有收取租金。
邱先生说,原恩泰公司在厂区张贴告示,还跟客户说自己违约,严重影响了生产,10月份,工厂只能停产,损失严重。
11月份,邱先生将原恩泰公司告上法院,对方也提起了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