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1民终15877号
陈明式:
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新、原审被告陈明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1民终15877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9.7元,由广州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