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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娄底娄星区事业单位招聘文秘、法律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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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娄底娄星区事业单位招聘文秘、法律30人公告

9月16日 娄底娄星区事业单位(文秘岗位)备考指导讲座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中共娄底市娄星区委、娄星区人民政府同意,娄星区人社局审核,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娄星区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法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文秘①岗位10人、文秘②岗位10人;法律①岗位5人、法律②岗位5人,共30人。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

(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同时需符合《2019年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文秘、法律)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确定的要求和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娄星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配合实施。整个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上发布。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开始日前,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娄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角巷与长青街交叉口西北100米,娄底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正对面)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工作经历证明(均为原件)。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填写完整并签名(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

(3)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表进行信息登记和摄像,不得他人代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男性报考文秘①或法律①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女性报考文秘②或法律②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该岗位①(岗位②)招聘计划数,核减的招聘计划数增加到相应的岗位②(岗位①)招聘计划,增加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娄星区人社局2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当场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准确;逾期未领责任应聘人员自负。

(6)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列为考试对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笔试成绩按60%和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的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文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写作占60%;法律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法律专业知识6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网公布,公布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1开考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评委7人,均为外地聘请。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并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公布。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算成综合成绩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和娄星在线公布。综合成绩公布时间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区人社局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不予递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岗位出现空缺,不予递补。同时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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