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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元亨回复科创板第三轮问询:报告期内存在财务内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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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利元亨)回复科创板第三轮问询函。

  资本邦获悉,科创板第三轮问询函主要针对公司的财务内控,研发费用,现金流量和主要客户等八个方面提出问题。

  上交所要求利元亨披露除第三方代收货款、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支付费用、转贷、资金拆借、第三方回款外,利元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

  利元亨回复公司不存在其他内控不规范情形。但是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1)第三方代收货款、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的核查情况。经核查,2016年和2017年,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通过个人账户代收公司货款,同时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支付费用情形。2018年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第三方收取货款情形,不存在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支付费用情形。具体而言,代收货款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利用个人卡收取公司向时利和销售产品的货款,2016年和2017年金额分别为825.57万元和424.43万元,占当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1%和1.05%,占比较小。代收其他收入为公司2017年销售旧显示器及标签、收取招聘违约金等营业外收入,金额为1.21万元,金额较小。代付费用主要为公司日常报销款、部分员工薪酬福利等,2016年和2017年金额分别为125.69万元和112.92万元,占当期公司期间费用比例分别为2.30%和0.81%,占比较小。

  回复函表示,以上个人卡代收公司货款、其他收入及代付费用情形发生于2016年和2017年,上述个人户中代收的货款已纳入公司账户核算,代收货款及代付个人薪酬福利所涉税款已经缴纳,公司已将该个人户注销,2018年后,公司不存在第三方收取货款、个人卡收付情形。

  (2)转贷事项的核查情况。经核查,2016年和2017年,利元亨存在转贷情形;2018年后至本回复出具日,利元亨不存在转贷情形。具体而言,2017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的2,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SZ2610120170003),公司当日将2,000.00万元款项汇入供应商入江机电“4000029309200047930”银行账户,同日,入江机电将2,000.00万元转回至公司招商银行“752900141510103”账户。截至2018年4月2日,公司已还清该笔借款。2017年6月16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惠州分行的2,0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2017年惠字第1017305010号),公司当日分别将1,000.00万元款项汇入供应商入江机电“4000029309200047930”银行账户和将400.00万元款项汇入供应商舜泽机械“500002201003672”银行账户,同日,入江机电将1,000.00万元转回至公司华夏银行“10881000000007370”账户、舜泽机械将400.00万元转回至公司中信银行“8110901012700413994”账户。截至2018年2月11日,公司已还清该笔借款。回复函表示上述内控不规范的情形主要发生在2016年及2017年,2018年后,公司未再发生转贷情形。

  (3)资金拆借的核查情况。经核查,利元亨报告期内存在资金拆借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利元亨资金拆借均已归还,审计截止日后至今,利元亨不存在资金拆借情形。2016-2017年,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家红拆借资金的情形,截至2017年末,公司已将所有拆借资金归还,该资金拆借未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利元亨投资存在向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2016年9月7日,利元亨投资向公司借款50.00万元,2016年9月9日,利元亨投资将上述款项归还;2017年7月14日,利元亨投资向公司借款25.00万元,2017年8月25日,利元亨投资将上述款项归还;2018年6月10日,利元亨投资向公司借款100.00万元,2018年8月18日,利元亨投资已归还上述款项。该资金拆借未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盛通达存在向公司拆借资金的情形。2016年5月至11月,盛通达陆续向公司借款133.94万元,用于支付其于2016年应付深圳市达特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厂房建设款。截至2017年9月,盛通达已将上述款项还清。

  (4)第三方回款的核查情况。经核查,2016年和2017年,利元亨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2018年至本回复出具日,利元亨不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具体而言,2016年,时利和向公司采购限位器自动装配及检测线、车门铰链自动装配线,产品含税价为1,250.00万元,2016年和2017年,张基建分别向公司支付了825.57万元和424.43万元。

  关于利元亨在报告期内与宁德时代交易金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利元亨与宁德时代交易的可持续性。

  利元亨回复:报告期内订单签订和执行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对宁德时代的收入分别为3,226.63万元、536.27万元及6,438.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09%、1.33%及9.45%,波动较大。

  公司设备的生产销售周期通常为12月左右,当期收入主要受上期获取订单金额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期的影响。2015年至2017年,宁德时代向公司采购订单金额(不含税)分别为3,016.30万元、4,234.89万元和2,630.59万元,双方合作保持持续稳定。

  2017年公司对宁德时代收入占比较低,主要原因是2016年的订单多数是在2016年11月签订,包括16台包膜机、8台超声波焊接机和5台配对机,合计订单金额(不含税)3,319.53万元。该等设备由于宁德时代的客户调整了采购需求,致使宁德时代调整产线布局,产品的换型导致锂电池制造设备调整,致使验收期延长,至2018年实现验收。

  利元亨表示公司与宁德时代交易具有可持续性,原因如下:1。历史合作情况。2015年10月,公司与宁德时代开始合作。双方早期主要在方形动力锂电池电芯装配段合作,包括包膜机和极耳超声波焊接机,之后在该领域增加了配对机。同时,公司抓住宁德时代开发软包动力锂电池的机遇,获取其软包动力锂电池设备,为其提供了电池检测段的热冷压化成容量测试机。公司已经为宁德时代开发了多代的包膜机和极耳超声波焊接机,已经成熟掌握其生产工艺,并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成为公司与宁德时代保持持续合作的基础。同时,随着宁德时代在软包动力锂电池的布局,而公司在软包电池的生产设备开发上具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和开发经验,软包动力锂电池领域是公司与宁德时代新的业务机会。

  2。在手订单及未来合作机会。截至2019年5月末,公司与宁德时代已签订尚未验收的订单金额(不含税)为2,220.93万元,主要为双方合作较多的包膜机、超声波焊接机和配对机。根据宁德时代2018年末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与设备的比例情况,在建工程预算中的设备投资规模更大,预计未来会有较大设备投资。2019年4月,宁德时代公告,其拟在未来3年内投资约90亿元在福建省宁德市建设新的动力锂电池生产项目。

  根据网上公开信息,宁德时代拟2021年在德国投资建设动力电池工厂,主要为宝马提供动力锂电池,预计产能达到14GWH。由于公司有在欧洲的项目经验,且宝马汽车主要使用方形铝壳动力锂电池,公司在方形铝壳动力锂电池具有较好的竞争优势,双方正在商务洽谈中。

  综上,公司主要客户宁德时代预计未来会保持较大的设备投资,基于公司与宁德时代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公司在方形铝壳动力锂电池电芯装配设备具有的较好产品竞争优势,公司与宁德时代交易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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