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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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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才市场(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街道东新路155号)四楼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请到该地址的部门办公楼办事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

0571-85164167 85069752 85167766

办公地址:

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公布的具体办公地址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请到该地址的部门办公楼办事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公布的具体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公布的具体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网上预约时段

备注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实施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其他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与杭州市、区(县、市)两级所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研究生可办理“先落户、后就业”)。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办理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核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

受理

即时

杭州人才市场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办结

即时

杭州人才市场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就业接收函

送达

即时

杭州人才市场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

网上送达《就业接收函》

流程图

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第二十四条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1.《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服务规范〉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3号):“(一)已就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经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鉴定,待档案到达后,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在浙就业手续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6号):“第一条取消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1.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解约鉴证手续;2.取消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调整。3.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第二条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网上办理。支持有条件的市地网上办理《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并用《接收函》代替就业协议上‘地方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接收意见’,作为高校毕业生调转档案、就业调整的凭证”。

问题 1、什么是《接收函》?

答案 《接收函》如无特殊说明,特指《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

问题 2、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答案 《就业协议书》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为一式三份。各省市教育部门下发的《就业协议书》版本不一,具体名称、份数也各不一样,在此统称《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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