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2月12日,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新力控股(作为借款人)与中银国际杠杆及结构融资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就一笔金额为1.4亿美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订立协议。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上述融资项下贷款须于2020年12月31日悉数偿还。
根据融资协议,倘若新力控股的控股股东张园林、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鸿有限公司共同并无或不再拥有(直接或间接)新力控股已发行股本最少51%权益;拥有委任及罢免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的权力;或拥有就本公司经营及财务政策发出指示的权力(而董事会须遵从),则贷款人可撤销其所承诺的融资,并宣布所有尚未偿还款项连同应计利息及本公司于融资项下应付的所有其他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于公告日期,张园林间接拥有新力控股已发行股本约83.19%的权益,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新鸿有限公司合共(直接或间接)拥有新力控股已发行股本约78.99%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