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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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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概况】2018年,深圳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2.4亿元,比上年增长5.5%, 平均每平方千米产出财税收入4.6亿元。与辖区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收实现5878亿元,增长7.6%,增速与GDP基本保持同步。中央级收入5564亿元,增长5.1%;地方级收入3538.4亿元,增长6.2%。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2899.6亿元,占比达82%。

    【预算执行】2018年,深圳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2.5亿元。在早编、细编、实编部门预算基础上,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快年初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完善支出预算量化目标管理机制,按时序进度细化分解支出任务。继续抓好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双周通报制度。主动谋划重大支出。通过年度预算调整、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及时盘活支出进度慢的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2018年,深圳为全市企业降成本1418亿元,促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增值税降税率、留抵退税、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扩围提标等政策,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主动推出深圳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措施,在落实国家降电价的政策基础上,对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再降10%、规上高端制造业再降20%。

    【财政三大攻坚战】2018年,深圳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立深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全口径监测深圳市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严格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跟踪分析深圳市国库定期存款及社保基金定期存款质押品风险情况,动态提出优化建议。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力保障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广西百色、河池扶贫协作以及河源、汕尾帮扶工作。增加对省贡献20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助制定《深圳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密切配合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方案实施。支持水污染治理提速。出台并实施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安排老旧高排汽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16亿元、公交运营定额补贴76.5亿元、传统泥头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1亿元、纯电动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13.9亿元,推动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地方政府债券】2018年,深圳市成功发行8期地方政府债券共计52.4亿元, 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39.4亿元,债券认购倍数分别高达24倍和26 倍,创历史新高。债券品种取得突破, 专项债全部为财政部推广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债券,有效引入社会资本,拓宽政府融资渠道。4支债券全国首创专项债分期还本机制,节省融资成本,防范地方债兑付风险。

    【预算管理改革】2018年,深圳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改革顶层设计。落实深圳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转变理财用财理念、巩固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监督管理体系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五个方面,推动深圳财政预算管理走在全国前列。预决算公开排名全国领先。在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深圳市在全国36 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二,是继2015年度排名第二和2016年度排名第三以来,唯一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前三的地区。及早启动财政总决算工作,批复后的决算报表报送时间较往年提前5个月,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得全省评比一等奖。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完成高水平大学建设等6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首次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4000多个指标、139个项目分类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加大人大绩效监督力度,编印预算绩效管理参阅材料。早编细编实编预算。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要求,部门预算项目库开库时间比往年大幅提前5 个月,推动各类专项资金提前一年发布申报指南。部门预算“一上”时间提前到6月底,比2018年再提前一个月。2019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到位率达到91.5%,比2018年提高9.5个百分点。

    【财政经济调控】2018年,深圳市财政局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力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科技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性、原创性科技重大项目,全市实现科学技术支出555亿元,增长57.7%。改革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等使用机制。形成事前资助、事后补贴、担保贷款等多元化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统筹资金55亿元,提前将2019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拨付到位,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从20亿元扩大到50亿元,融资担保基金到位资金从5亿元扩大到30亿元。加大天使投资扶持力度。深圳市政府出资组建的50亿元天使母基金正式启动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助力深圳打造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

    【财政民生保障】2018年,深圳市九大类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772.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4.7%。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实现教育支出584.4亿元,增长14.8%。每年新增在校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财政专项经费6.1亿元。推进共建健康深圳。全年实现医疗卫生支出281.5亿元,增长15.3%。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助力打造食品安全“深圳标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20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070元/ 月。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至492 元/月,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280元/月、420元/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支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2018 年向人才安居集团再次注资100亿元, 累计已完成人才安居集团1000亿元注册资本金注入,有效提升深圳市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继续提高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水平,筹建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推进新一批重大文体设施规划落地。

    【财政改革】2018年,深圳市财政局以走在全国最前列标准,谋划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落实深圳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认真谋划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出台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激励到位,优化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市场化精准化国际化法治化的原则,高标准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重点改革资金投入方式、项目审批方式、预算编制方式、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方式, 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管理工作】2018年,深圳市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完成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 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税收立法调研工作,积极反映争取合理利益。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 送政策和服务上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序推进深圳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形成试编综合报告报送财政部。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圳市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制定出台《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规范罚没物资处置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效益。研究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分存评价激励体系,提高国库定期存款保值增值水平。通过利率报价激励机制及增加月度分存次数等手段,有效提高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收益水平。制定并实施深圳市欠薪保障金保值增值方案。全面推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实施。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核算体系,获得财政部表扬。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考核。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首次覆盖全市。提前对标财政部要求,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10个区(新区)、599个部门共1388家基层预算单位,首次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抓好监督检查。部署开展全市各单位公务油卡使用和公车维修管理自查自纠和专项核查工作。对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参与业务的金融机构扩充至18家。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试点推行电商、竞价、家具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标准合同文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制定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往来票据和捐赠票据在线开票,扩大在线开票覆盖面。在各区财政部门推广应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

    【金融营商环境建设】2018年,深圳市健全政府采购风险防控。重新梳理采购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范围,发挥听证作用,形成有效制约。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重建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打破行业垄断。增强采购人主体职责,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取消第一批11项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深圳市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6项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全部实行网上常态化公开和动态管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限额标准至500万元,调整政府采购资金提交纸质资料标准至500万元,实现大额资金支付凭证无纸化传递,大幅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效率。推动会计行业发展。2018年新设会计师事务所15家、资产评估机构28家, 同比分别增长4倍和5倍。正式开展“智慧财政”建设。成立以智慧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核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两轮封闭培训开展规划设计,顺利完成项目招投标,全面铺开项目建设。上线智慧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和智慧财政大数据平台 (一期),并在2018年年终结算会议上进行展示,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

    【财政系统党的建设】2018年,深圳市财政系统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全年召开3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全面落实“四个服从”,自觉坚持“五个必须”,坚决防范“七个有之”。夯实党建工作机制。创新打造“深圳财政大讲堂”品牌。组织开展2 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通报机制。在党支部设置纪检委员,加强监督履职。制定党支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清单和会议管理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组织两批150余人次赴深圳监狱参观,促进干部自省自警。实践运用好监督执行“四种形态”,把谈话提醒作为日常监督重要手段。持续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在集中整改期已基本完成市委巡察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推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物业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加强对行业党建的指导监督。指导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推进“两个覆盖”质量提升和廉洁自律工作,新增行业党组织18个,新成立党总支1个,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

    政府采购

    【概况】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采购项目3504个,预算金额132.92 亿元,比上年增长35.76%;实际金额124.4亿元,节约资金8.52亿元,节资率6.41%;采购规模实现新突破,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货物类项目821个,预算金额45.44亿元,节资率5.77%;工程和服务类项目896个,预算金额85.55亿元, 节资率8.54%,项目实施效果总体良好。

    【重大民生项目采购】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城市道路提升工程、新型智慧城市、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等重大民生项目,做好提前介入,开通“绿色通道”,完成交通、社保、食品安全、医疗、教育、经贸、城管、财政、气象、水务、公安等领域的采购项目招标工作,全年完成1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185个,预算金额97.32亿元,比上年增长23.5%。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落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支持深圳市教育、医疗、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监狱和戒毒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在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的制定中落实具体措施办法。

    【巡察整改落实】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五方面17个问题的整改意见,制定54条整改措施, 完成16个问题整改,落实53项措施; 针对市委督查组督查反馈的4个问题, 制定8项整改措施。整改注重治本与预防,制订《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深圳市评审现场行为管理办法》等20多项制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干部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组织、廉政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制度建设,形成整改落实工作长效机制。

    【医疗设备批量集中采购】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推行B超、监护仪和病床项目批量采购,规范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和政策优势,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满意度。

    【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规范管理采购全流程。采购文件标准化。完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项目等专业模板11个,细化明确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减少需求倾向性和评审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避免围标、串标、控标等漏洞。对供应商分级管理。由系统按照供应商情况自动判定分列A、B、C、D四级。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后, 设为A级;受过“行政处罚”“行为犯罪”“履约评价差”,处罚期已过或受过曝光处罚的供应商,设为B级;处在“行政处罚”“行为犯罪”“履约评价差”等处罚期的,设为C级;三年内未参与该中心任何投标项目的,设为D 级。分级管理为采购中各项标准的设定提供依据。规范评审现场及内部检查。强化评审现场管理,上线新评标录像监控系统,设置告警提醒等功能,通过监控现场评审减少外部因素对评标过程的干扰;实行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每季度对各类别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抽查。供应商诚信管理。采集行政处罚、犯罪处罚记录、工商诚信网、履约评价等信息,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 系统自动标识、提示供应商失信处罚时效,促进各供应商诚信投标。供应商质疑处理。全年办理质疑167件,涉及项目117个,有效保护各当事方权益。实现合同管理常态化。全年,该中心受理合同备案5545个,核准通过5483个;履约抽检品目范围扩大到25类,完成140 个项目的履约抽检评价,评价优良率上升到85.71%,推进采购管理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制定采购文件编制、审核管理以及评审现场管理等办法,规范采购需求审核、标书制作,限制自由裁量权,实行电商商品价格监测常态化,全年处罚电商10家。试点暗标评审机制。针对评审专家倾向性打分问题, 选取医疗器械和物业管理综合评分类项目进行暗标评审机制试点,在评审中屏蔽投标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针对物业管理项目暗标评审频繁废标的情况,调整暗标评审系统,简化暗标评审屏蔽内容。

    【政府采购平台优化】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网上商城和暗标评审系统等138项功能的开发和优化;运行新版门户网站,创新网站服务方式, 增加地图、视频和语音识别等功能;将社会代理机构纳入市区政府采购系统平台,统一全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标准; 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审核业主入驻51家、中介机构入驻168家。

    【刘庆生调研政府采购工作】2018年1 月19日,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到市政府采购中心调研。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虎善、市府办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刘庆生一行参观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现场,并与中心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座谈,听取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出要求和期望: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二要围绕改革创新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关键突破带全局、结果导向求实效,在政府采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提出政府采购可行性改革方案。三要围绕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工作,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提高效率,为深圳城市管理质量提升提供基础保障。

    【深圳率先试点合同能源管理新项目】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全市公共机构的综合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LED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为深圳市率先试点机房节电、节气、节水等三类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服务保障,为全市大规模开展公共机构机房节电、节气、节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采购人业务专题培训】2018年4月,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举办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政策及实操专题培训,共计培训1500余人。培训按照参训对象和授课内容不同分两场进行,第一场以市采购办为主,负责(分管)政府采购的领导、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以及市政府采购协会等人员参加;第二场以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主,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各区(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

    【新版商城平台正式上线】2018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建立以网上商城系统为支撑的政府采购业务新体系。4月28日,全新改版的网上商城平台系统正式上线,新版系统对产品搜索、价格监测、可选增值服务、产品对比等功能加以完善和拓展。该系统不仅解决提升采购效率,还通过电商平台接口不断丰富网上商城商品品类及数量,并引入针对产品安装、维保服务等标准化通用物品以外的增值服务,解决采购人的“后顾之忧”。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还能实现价格监测,从技术层面破解低质高价、特定型号匹配困难等难题,为采购人提供更具性价比的选择参考。

    【首个《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实施】2018年8 月14日,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编制、全国首个针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的标准化技术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涵盖全市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的原则、职责、流程、程序方法、结果应用等内容,明确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抽检机构、履约供应商各方职责,确立履约抽检及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准确、高效原则,强化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物有所值、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理念, 为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驾护航。

    【社会代理机构业务系统建设】2018 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关于落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部署,建设社会代理机构业务系统,将数量迅速增加的代理机构纳入电子化平台。由代理机构线下组织实施的项目,全部被纳入代理机构业务系统,并逐步实现统一监管和全流程线上操作,用信息化工具最大程度确保政府采购业务公开、高效、透明。

    税务

    【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下辖50个正处级单位,包括20个内设机构、2个另设机构、3个党和纪检监察工作机构、4个事业单位、8个派出机构和13个全职能局。新机构成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围绕“一个愿景、六大工程”总体工作思路,高质量建设具有国际范的引领税收现代化体系“深圳版”,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积极贡献。至2018年年底, 该局累计获得税务总局与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表扬80余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深圳市先进集体等荣誉8项, 在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709篇/次。

    【税收收入】2018年,深圳市税收收入创历史新高,达8018.8亿元,比上年增长7%,规模位列全国城市第三,在36 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扣除海关代征税收后,组织中央级收入3519.6 亿元,增长3.6%;地方级收入2908.9亿元,增长9.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

    【税收征管】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负责深圳市范围内各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截至2018年年底,全系统共管辖纳税人320万户,自然人自主申报超过300万人次。持续探索征管创新,推进上线“金税三期”双因子认证系统和税收情报管理平台,推出“金三精灵”实名查验阻断等多项新功能,促进管事效能提升; 率先创设“智税”创新实验室,打造“科技创新+”现代化税收创新项目, 在全国首创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理的区块链发票体系,打通发票申请到开票环节信息流通壁垒;持续打造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的“2311”工程,深化运用实名办税、加强部门协查,有效遏制虚开发票态势;建立包含1个运行机制、6个规范指引、1个工作规范的“1+6+1”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从企业单位到关键人员的“穿透式”风险管理新模式。

    【税收执法】2018年,深圳市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年内,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开展股权转让、医药行业等12次专项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深化“税警关银”合作机制,开创综合防治涉税违法犯罪新格局;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阻止13名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建立陈案清理工作责任制,累计清理陈案积案6534户, 人均清理20余户。重大案件取得突破, 查处“鹰击1号”“海啸2号”“海啸3 号”“1·19”“12·25”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累计抓捕犯罪嫌疑人165名,获四部委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打虚打骗成果继续位列全国前茅,检查企业1.6万户,认定虚开增值税发票163.6万份,涉及税额90亿元;查处骗税和违规退税累计挽损19.7亿元。

    【纳税服务】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不断深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服务理念,推进“11+N”事项前移,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处理”“非正常户接触”“因非正常户导致的防伪税控系统暂停开票资格解除”等11项现场办税频次高、多流程、多环节的管理事项,并入前端纳服部门统一管理,形成“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模式,让纳税人不在大厅和管理科“上下跑”“来回跑”,打通前后台壁垒,以清单化全面规范资料报送; 以角色导向打造税收优惠精准推送机制,推出大企业“高级联络员”“白名单”等精准服务“简便易行好操作”的多元化服务体系。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8条举措,梳理“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116项;优化线上线下办税缴费渠道,改进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推广区块链电子发票、“微税务”等创新项目;推行全面预约办税、午间延时办税等服务,整合优化12366咨询热线,开通“大企业直通车”;“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开展“税与争锋”论坛活动,加强与香港税务学会合作,畅通税企信息互通渠道;落实纳税信用评价, 打造“金融超市”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减税降费】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税收2411 . 4 亿元,增长12 . 3 %;落实新出台增值税、个税等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负近200 亿元;在外贸形势严峻、出口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办理退税1083.6亿元, 比上年增长12%,约占全国退税总额的十分之一, 位居全国第4位。

    【税务机构改革】2018年,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构建现代税收组织架构, 率先完成市区两级联合党委改设党委、率先落实“三定”;正处级、正科级机构数“瘦身”均超三分之一;组建具有改革示范意义的反避税调查局,提升海洋石油和金融企业、出口退税专业化管理水平。建立推动改革“1+1+12+16+N+1”工作机制(1个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牵头,1个综合协调组,下设12个专项工作组,向8个派出机构和13个区税务局派驻16个联络、督导组,机动式派出“若干”个纪律检查组,1个巡察组),健全十项联络督导工作机制,搭建“五大平台”,挂图作战、对表推进,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个税改革确保“四个同步”,同步进行动员部署与督导考核、同步实施广泛咨询和精准辅导、同步推进政策宣传与风险防控、同步开展岗责配置和系统运维,为改革落地保驾护航;扎实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成为全国首批测试社保费征管系统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完成专员办非税收入项目交接、征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网上税务局本地化改造。


本文标题:财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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