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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去私欲"哲学思想的廉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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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1472—1528),名守仁,字伯安,号阳明。祖籍余姚(今浙江余姚),后迁至山阴(今浙江绍兴)。因曾筑室于会稽阳明洞,又创办过阳明书院,世称阳明先生。王阳明的“心学”以反对教条、转移风气的姿态出现,在明代中期以后被称为“王学”,影响很大,还流传到日本。著作由门人辑成《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其中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是《传习录》。

后世良知之学不明,天下之人用其私智以相比轧。是以人各有心,而偏琐僻陋之见,狡伪阴邪之术,至于不可胜说。外假仁义之名,而内以行其自私自利之实,诡辞以阿俗,矫行以干誉。掩人之善而袭以为己长,讦人之私而窃以为己直;忿以相胜而犹谓之徇义,险以相倾而犹谓之疾恶;妒贤忌能而犹自以为公是非,恣情纵欲而犹自以为同好恶。相陵相贼,自其一家骨肉之亲,已不能无尔我胜负之意。彼此藩篱之形,而况于天下之大,民物之众,又何能一体而视之?则无怪于纷纷籍籍,而祸乱相寻于无穷矣!

……仆之不肖,何敢以夫子之道为己任?顾其心亦已稍知疾痛之在身,是以彷徨四顾,将求其有助于我者,相与讲去其病耳。今诚得豪杰同志之士扶持匡翼,共明良知之学于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自致其良知,以相安相养,去其自私自利之蔽,一洗谗妒胜忿之习,以济于大同,则仆之狂病,固将脱然以愈,而终免于丧心之患矣,岂不快哉!

——《传习录·答聂文蔚》

儒学的核心价值观,是倡导如何做圣人、君子、圣贤,反对做小人,“就有道而正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在儒家文化中,腐败为小人所为。“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声、色、货、利不应是君子追求的目标,贪恋财货美色是君子十分鄙弃的行为。明代大儒王阳明继承并发扬了儒家学说,建立并实践了自己的“心学”理论。在物欲横流、腐败比较严重的大环境下,作为明朝的高级官员,王阳明不为声、色、货、利所诱,做到了廉洁自守,留下了清白之躯,用亲身实践不断探索和尊崇圣人之道,为后人树立了清白廉洁的君子典范。他提出的“去私欲、存天理”“致良知”等理论,构建的修身克己的方法体系,对治理当前腐败仍具有借鉴意义和价值。

良知摒弃腐败

天理、良知是王阳明“心学”的核心命题。王阳明认为“心即理”,天理在各自心中,而不在身外,心外无理、心外无物、心外无事。“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提出:“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天理是每个人固有的本性,天理就是良知,存天理就是致良知。心的本体晶莹透彻,良知如同太阳一样,本来就存在。但良知最容易被物欲蒙蔽,“若良知一提醒时,即如白日一出,而魍魉自消矣。”每个人要做的只是坚守良知,去掉私欲的障蔽,恢复良知本原而已。天理之外的所有念头都是私欲。本体只有一个,就是良知,而脱离了良知本体的意识观念和想法,则是“非本体之念”的“私念”,都应去除克治。在王阳明看来,好色、好利、好名等想法是要去除的私欲,闲思杂虑也是私欲,同样需要“格”,才能达到“物来顺应”、“廓然大公”的修为境界。人只有一心,有时夹私带伪,有时至纯至诚。并没有完全善的心,也没有完全恶的心。天理与人欲不能并存。有了人欲就不会见到天理,要见到天理,则必须去掉私欲,去掉心上的污点,回复道心原貌。对此,王阳明说:“良知人人皆有,圣人只是保全,无些障蔽,兢兢业业,亹亹翼翼,自然不息。”

良知是社会道德的基石,也是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国家治理的根基。正是人的心中存有天理良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社会才存在共同的道德。“世之君子惟务致其良知,则自能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而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求天下无治,不可得矣。古之人所以能见善不啻若己出,见恶不啻若己入,视民之饥溺,犹己之饥溺,而一夫不获,若己推而纳诸沟中者,非故为是而以蕲天下之信己也,务致其良知,求自慊而已矣。”每个人的行为都受到社会基本道德的约束和指引。历史上,甚至现在一些地方仍然没有法律制度,但这些地方仍然井然有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所有人都恪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和禁忌,如勤劳、不偷盗、不贪腐、不乱伦、不欺骗、孝敬父母、不欺弱、怜悯同情等。正是这些基本价值的存在,社会才时时处处都有“守护神”,个人思想、行为、身份地位等都有规矩可循,社会因而不陷入混乱无序。“尧舜三王之圣,言而民莫不信者,致其良知而言之也;行而民莫不说者,致其良知而行之也。是以其民熙熙皞皞,杀之不怨,利之不庸,施及蛮貊,而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为其良知之同也。呜呼!圣人之治天下,何其简且易哉!”

良知人皆有之,天理始终存在,并不因做了恶事、有了私欲就消灭丧失。良知是没有私欲的本体,不受半点污染,自然容不下腐败等肮脏的行为。每个人的良知都不会接受腐败,其中包括腐败分子本人。王阳明说:“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腐败如同做贼一样,无论腐败分子得到多少财富和表面的风光,但他知道,人不应做盗贼,不应腐败。如果你说他腐败,他还不好意思,肯定会跟你急。因为虽然做了违背良知的事,但良知还在。“只是物欲遮蔽,良心在内,自不会失;如云自蔽日,日何尝失了!”即便是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他们的良知还会时不时地表现出来,如怜悯弱者、尊老爱幼等。但为何有的人违背良知去贪腐、不孝、欺骗、盗窃?王阳明认为自私行为的产生“只是物欲遮蔽”。“天下古今圣愚之所同具,其或昧焉者,物欲蔽之。”“有善有恶是意之动”,是活生生的“念”。良知被私欲蒙蔽,因而萌生了私的念头,从而有了违背良知的行为。将这些私的念头去掉,自然就能见到天理。因此,天理与腐败等私欲是完全对立和不相容的一对矛盾。

破山中贼易 破心中贼难

去掉私欲或人欲,天理自然就能看得见。去人欲、存天理的道理容易讲,但却不容易做到。王阳明曾在横水写信给自己的弟子杨仕德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去人欲难的原因。

“人有习心”,可为善为恶。虽然“人心本体原是明莹无滞,原是个未发之中”,“性无不善、知无不良”,“至善是心之本体”,至善只是“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但良知“不能不昏蔽于物欲”,因为人“不免有习心在,本体受蔽”,因而容易产生意动,导致“有善有恶”。所以人的本性很容易被私欲蒙蔽。人的本体是纯洁透明,无善无恶。但社会环境可以改变人,人具有社会能动性。有的人腐败,不是因为本性是恶的,而是因为人的“习心”在,容易受到环境的污染而变质。但“习心”也可以促使人积极为善,可以变为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人。因此,人有趋善的一面,也有从恶的倾向,具有很强的可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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