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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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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1—13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11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硕海物流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硕海”)及其控股股东深圳中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电气”)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青岛中和盛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盛杰”)51%股权以人民币2,996.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硕海。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和盛杰股权。

2021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硕海物流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南园社区南园路68号上步大厦6层H单元

法定代表人:向光燕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8989050M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道路货运代理;搬运装卸、信息服务;物业管理;农业、林业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的施工;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材料、钢材、电梯、中央空调、酒店用品、电气设备、电讯器材、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花卉、苗木、初级农产品、矿产品、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水泥制品的销售;化肥的零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道路普通货运;仓储服务。

深圳硕海股权结构:深圳中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深圳硕海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9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59,331.31 157,653.20

净资产 93,146.16 86,909.93

项目 2021年1-9 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121,657.66 123,602.92

净利润 6,236.24 6,290.86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硕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中和盛杰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B座21层2103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F697H76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5日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经营)、木材及制品、钢材、机械设备、纺织品、纸张、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和盛杰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51% 1,020

青岛联合友和食品有限公司 40% 800

李南邑 9% 180

合计 100% 2,000

标的资产权属情况:本次转让的中和盛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中和盛杰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总资产 197,603.65 175,322.94

净资产 12,334.37 4,360.11

项目 2020年1-12月 2021年1-9月

营业收入 533,919.10 278,315.13

净利润 -386.63 -7,974.27

3、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结论,中和盛杰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5,875.00万元,对应公司持有其51%股权的

评估值为2,996.25万元。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和盛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事项:

(1)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向中和盛杰提供经营借款余额44,000万元,公司向中和盛杰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60,5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中和盛杰的借款被动形成了对外财务资助、公司对中和盛杰提供的担保被动形成了对外担保。公司就上述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将按照相关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和盛杰股权,中和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转让方”)

乙方:深圳硕海物流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

丙方: 青岛中和盛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或“目标公司”)丁方:深圳中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或“中蓝电气”)

(一)协议股权的转让

甲方同意转让给乙方的协议股权包括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共计51%的股权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益。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1、转让价款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以2021年9月30日(以下简称“基准日”)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评估报告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权益的评估值5,875万元为作价依据,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96.25万元整。

2、转让价款支付

乙方应最迟不晚于2021年11月29日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1,797.75万元(即交易对价的60%);乙方应最迟不晚于2022年3月31日付清剩余转让价款。

(三)目标公司对甲方欠款的偿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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