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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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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速递服务 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2.项目内容:(1)各类裁判文书及诉讼文书的邮寄送达。(2)法院对外信件交流的邮寄送达。 1.成交供应商须每工作日专人、专车、定点、定时上门揽收采购人邮件,与采购人办理邮件的清点交接手续,同时将已送达邮件的邮递回执登列清单与采购人相关联络人员交接。如有特别需要,可根据采购人通知于指定地点、指定时间揽收、交接邮件。2.双方交接邮件时,成交供应商须检查采购人封装邮件是否符合要求,所填投递地址是否正确,对符合要求的邮件由双方核对填写在详情单上的各栏目;若有不符要求及地址不正确的邮件,成交供应商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修改,以免审判工作延误。3.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充足的邮件详情单及信封留存采购人处,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及时补充。4.在使用现有特快邮件网络的基础上,成交供应商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体系,对采购人寄出邮件予以优先投递,保障在途邮件文件不遗失、不损坏,当事人信息不泄露,保证将邮件安全、准确、快捷地投送到当事人手中,同时主动接受采购人服务质量监督。5.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放查询与投诉渠道,具体包括:(1)应设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协调联系。(2)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外网妥投查询服务,查询渠道(包括查询网址、查询电话、法院邮件查询电话)。(3)每一份邮件的投递过程,均应以邮递回执返回采购人收执作为终结。每个邮件都必须与一个回执相对应,退件批注属于回执的一种特定形式。(4)双方交接邮件时,回执均应分别登记造册,交接时分别在对方的登记册上签收,每月结算时将以登记册的记录为准。 一年或累计结算服务费达到,以先到者为准;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5.00万元。 满足用户需求要求 3,9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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