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车辆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区分公司车辆运输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06
3、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70万元;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车型要求
权重
限价报价
服务期限
预估采 购里程(万公里)
预估采购金额
合同包1
1-1
上行邮路
9.6米车型
40%
≤9.15元/公里
1年
7.3
66.8
1-2
上行邮路
6.8米车型
12%
≤5.6元/公里
3.65
20.44
1-3
下行邮路
4.2米车型
38%
≤5.12元/公里
12.775
65.4
1-4
上行邮路(旺季)
9.6米车型
6%
≤10.4元/公里
/
9.31
1-5
下行邮路(旺季)
4.2米车型
4%
≤6.15元/公里
/
7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的里程数(宁波图腾的GPS显示的里程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4、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谈判,价格不高于原合同、服务标准不低于原合同的情况下,可续签一年;
5、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6、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承包费、运输费、管理费、车辆保险、车辆折旧、车辆年审、项目所需的所有车载设备费用、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人员费用、各类税金、保险费、劳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4、须具备有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运输的车辆办理不底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2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080-9508(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5.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对首轮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本项目二轮公开招标时不再另行收取文件费)。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BPOST-FW-2022006-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5.3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宁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人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投标人注意查收。
5.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标书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