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版)成都盛帮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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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22年6月16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2年6月16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5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53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2.63元/股-61.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196,290万股,申购倍数为3,734.42倍(初始战略配售回拨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核查材料;有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3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6个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8,40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有35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07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12.63元/股-61.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177,890万股,申购倍数为3,712.92倍(初始战略配售回拨前)。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排序:按照申报价格由高至低排序;相同申报价格,按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排序;相同申报价格相同拟申购数量,按照提交时间倒序排序;相同申报价格相同拟申购数量,提交时间也相同时,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顺序排列。排序后,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3.04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3.04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4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3.04元/股,申购数量等于4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晚于2022年6月16日14:46:48:349 (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53.04元/股,申购数量等于400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2022年6月16日14:46:48:349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大到小将58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
以上过程共剔除8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2,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177,890万股的1.007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52家,配售对象为8,218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3,145,89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3,675.53倍(初始战略配售回拨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52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4.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2.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28.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37.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7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4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41.52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41.52元/股的配售对象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8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371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2,413,23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19.52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