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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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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6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0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5.71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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