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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333”体系充分释放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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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紧紧围绕机构改革目标要求,扭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333”工作体系,从“八个方面”着手,全面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基层放权赋能,减轻了乡镇干部负担,释放了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红利”,提升了乡镇公共服务水平。

“三个优化”推进资源配置合理高效。优化乡镇行政区划设置。综合考虑全县各乡镇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等因素,逐步提高建制镇占比,优化行政区划结构布局,将原先县辖的4镇10乡进行整合撤并,变为5镇7乡。优化乡镇编制资源设置。结合各乡镇实际,统筹乡镇编制资源,核定各乡镇事业编制数量,设置乡镇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定县乡机构改革下放乡镇事业干部划转方案,全盘考虑,精细精准、分批分次下放事业干部人员到乡镇工作,配强乡镇工作力量。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立“村居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专业的法律服务,做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乡镇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三个规范”理顺县乡职责对应关系。规范乡镇机构设置。统一规范乡镇机构设置,12个乡镇统一设置了党政机构5个,所属事业单位3个。审核公布《乡镇权责清单》123项,制定乡镇权责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关系,并按照岗位,明确“5办”与县直单位对应“链条”,着力构建县乡“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规范派驻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改革要求,明确司法、公安、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局等执法机构继续实行派驻体制,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单位和乡镇双重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派驻乡镇执法队伍全部派驻到位,党组织关系全部转移至乡镇党委,接受原单位和乡镇的双重管理。规范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布乡镇执法事项123项,明确了执法主体。整合各乡镇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结合县域实际,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公布吹哨事项31项,着力破解乡镇赋权不足、资源不足问题。

“三个健全”提升乡镇基层服务质量。健全乡镇网格体系。按照全县社区、农村实际,优化网格设置,配强网格管理员,并根据基层工作情况,细化网格,设置“微网格”,加强服务和管理。建立网格准入清单,健全网格退出制度,纳入事项43项。制定“全科网格”工作细则,明确网格员选用、撤换、培训及考核管理办法及网格员入户走访、信息报送、工作例会、奖惩激励等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做到“四必访”和“三必问”。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强化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将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中心站、乡镇企业中心、劳动保障所等涉农类、服务类站所,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统一下放乡镇,实施属地管理,与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各乡镇均在便民服务大厅规范设置服务窗口,配足人员,补齐设备,规范流程,推进便民服务提质增效。健全基层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长久,完善乡镇工作制度,优化乡镇工作体制机制。先后制定《宁武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宁武县关于开展“全科网格”工作的实施方案》、《乡(镇)综合执法、“两中心一站”工作要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县直部门和乡(镇)履职双向评议制度》、《宁武县“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宁武县委组织部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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