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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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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格林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2月11日证监许可〔2022〕316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本公司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申请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8、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9、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每份A类、C类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1.00元,认购价格均为1.00元。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本基金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0、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T日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者应自T+2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3、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可能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A,基金代码:015289,C类基金份额简称:格林高股息优选混合C,基金代码:015290)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1.00元人民币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八)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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