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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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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管理创新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李克强总理每年召开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有关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推进相关改革。近十年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战略定力,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新时代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先手棋”和“当头炮”,对行政审批设立理念、实施主体、组织体系、制度机制、流程方式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重大改革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源起

行政审批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些特定的活动时,需要事先申请并经行政机关审核批准的行为和过程,是政府依法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预防风险、保障安全、分配稀缺资源、提高从业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由于历史原因、制度惯性和认知水平所限,我国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管理从管产品产量转向管标准质量、从管企业转向管行业、从管计划转向管市场,逐渐形成了以审批为主要手段的行政管理模式。从上世纪80年以建设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和许可证为代表,逐渐扩大到生产、建设、流通等行业产业审批管理,到20世纪90年代拓展到以管市场、强调控等名义延伸的各种类别的审批管理事项,政府不仅批钱批物批项目事项繁多,而且报件审核程序环节繁琐,很多跨部门跨层级审批事项更是让公民和各类法人机构来回跑、上下跑、多头跑,有些审批事项设置互为前置,甚至相互冲突,广范围高密度的审批管理成为限制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制度性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变革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渐成为国家行政管理改革的突破口,起先主要表现为政府间行政审批权的纵向调整、政府放松企业监管以及部分地方政府的投资审批机制方式创新等。进入新世纪后,为加强与世贸组织规则接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方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2001年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后改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意见、明确思路、解决问题和引领指导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4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数据显示,2002-2012年国务院先后推进6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各类行政审批项目2000多项,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微观审批管理大大减少,但重审批轻监管,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依然大量存在,政府依然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

党的十八大拉开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幕,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新时代。

(二)新时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历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决策以及审批改革工作重心的调整,新时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体可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2015年),以2012 年11月党的十八大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行部署为起点,主要特点是简政放权,“放”和“管”两个轮子都要圆,大刀阔斧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前三年完成中央政府审批事项目削减三分之一的目标任务。一是分批次大批量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治理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二是严控新设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文件严格实施行政审批设定审查,清理了一批红头文件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2015 年开始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的地方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清单、中介审批服务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收费清单等,清单管理日渐成为政府管理的普遍模式。三是大力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经过持续取消转化调整,彻底终结453项中央政府层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四是创新推进企业登记审批改革,在广东省先期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注册资本登记改革、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等改革,大力优化行政审批和商事服务流程。

第二阶段(2015-2018年),以2015年5月国务院召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起点,主要特点“放”“管”“服”三管齐下,一体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立足“放管服”改革全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设了投资审批、职业资格、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专项改革组,协调相关部门压减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压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减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种类,削减职业资格目录等。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流程。国务院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办布置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制发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等。2016年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全国“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和部门对标世行营商环境指标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间、提效率,积极推动“极简审批”“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等行政审批改革。三是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在总结天津、银川等地经验基础上,在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贵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此后行政许可权试点权力下放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局改革呈现星火燎原态势。四是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制定新兴产业审批监管规则,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引导和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阶段(2018-至今),以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为起点,各地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的综合部门,政府改革更加聚焦市场主体和营商环境建设,更加关注审管全流程运行制度综合改革,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固化“放管服”改革成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一是全国范围“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率先在上海浦东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2019年和2021年印发文件,按照自贸区试点、全国复制推广的步骤,将中央层面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区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改革(简称“四扇门”),在全国范围内全覆盖涉企行政许可按照进前三扇门改革事项达120项。二是整体优化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2018年5月,国务院将16个省、市列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从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等方面综合发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审批时间由改革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创新审管衔接机制。各地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出审管互动的信息交流制度,在行政审批系统中建立了审批与监管信息交换平台,行政审批局将审批结果信息按照部门分类及时告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监管中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随时反馈给行政审批局,全面提升审管工作的整体性。四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在前期清单制度探索经验基础上,2022年1月10日,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积极推进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体系。与此相配套,《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也在持续更新完善中。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突破体制机制法制障碍,全方位助力政府治理现代化


本文标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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