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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残疾人大学生 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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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残疾人大学生 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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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残疾人大学生 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

本报联合市慈善总会发起“牵手慈善助学行动” 每4000元可捐助1名困难大学本科新生 本报记者 苏茜茜 通讯员 路笃书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应届高考困难家庭本科新生救助工作,本报特联合市慈善总会发起“牵手慈善助学行动”,深入对接社会捐赠意愿和群众慈善需求,号召社会各方力量捐资助学,以定向捐赠、结对认捐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帮助更多应届高考困难家庭本科新生顺利入学。 即日起,本报将开设专栏,尊重学生本人意愿,陆续发布学子自强自立档案,跟进宣传报道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的捐赠善举。市慈善总会统一负责专项捐赠资金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设立专项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所有捐赠遵照捐赠人的意愿,定向用于应届高考困难家庭本科新生的救助,资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救助对象范围、申报审批办法根据市慈善总会《2022年度朝阳助学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市慈善总会根据有关规定,向捐赠人反馈受助学生基本信息,捐赠人负有保密责任。 8月23日前,市慈善总会将通过组织由捐赠人参与的慈善助学金发放仪式等活动形式,将助学金及时发放到应届高考困难家庭本科新生手中,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相关链接 市慈善总会捐赠热线:2219393;联系人:张敏 捐赠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24号福彩大楼11楼 开户单位:济宁市慈善总会 账号:16011201100000204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海关支行 微信捐赠:扫描关注济宁市慈善总会公众号二维码,或直接扫码微信进行捐赠。

我市将对残疾人大学生 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

本报记者 苏茜茜 通讯员 齐旭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为激励残疾学生奋发成才,推动我市残疾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山东省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资助标准为大专生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残疾人大学生在高校学习期间为克服学习障碍而接受辅助器具适配、心理咨询求助、特殊性适应能力训练、日常康复训练等特殊需求而增加的支出。本助学金不包含残疾人大学生的生活困难补助。残疾人大学生获得残疾人励志助学金后,不影响其继续申请享受其他教育救助政策。

申报程序

残疾人大学生(或其家长代理)在新入学当年9月30日前,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级残联审批后汇总报送市残联,由市残联复核后,报省残联备案。

网上申报

残疾人大学生在新入学当年9月30日前,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service.sddpf.org.cn)进行网上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办事”下的“教育资助”功能在线申请。操作不便的残疾人大学生,可由亲属协助进行网上申请,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由工作人员帮助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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