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为251,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1,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0,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251,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新增两笔对子公司担保,该担保金额均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债权人 保证合同金额(万元)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方式 担保期限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银泰黄金 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10,000.00 4,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否
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6,500.00 2,6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从保证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否
合计 16,500.00 6,800.00
三、本次担保后担保额度情况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万元)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担保变动金额(万元) 本次担保后担保金额(万元)
一、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被担保方
黑河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35,000.00 20,000.00 20,000.00
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 90% 31,000.00 11,000.00 11,000.00
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 95% 15,000.00
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76.67% 40,000.00 20,994.00 20,994.00
银泰盛鸿新加坡有限公司 96.60% 20,000.00
二、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被担保方
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 60% 10,000.00
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 96.60% 85,000.00 15,199.85 4,200.00 19,399.85
宁波银泰永亨贸易有限公司 96.60% 15,000.00 3,900.00 2,600.00 6,500.00
合计 251,000.00 71,093.85 6,800.00 77,893.85
注:2022年8月29日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披露后,公司对银泰盛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减少了4,200.00万元,对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减少了18,000.00万元,对黑河银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减少了13,974.12万元,因此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为71,093.85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7,893.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