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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助力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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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建设蹄疾步稳,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福建作为全国“一盘棋”的重要一环,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这一独特优势,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闽工作时的重要法治理念和重大法治实践,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着力打造法治强省,法治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为奋力谱写“福建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高举旗帜、坚定方向,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

  新时代的十年,全面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就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此确立为指导思想。

  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福建上下始终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出台首个省级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

  ——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阐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推进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 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强省建设》等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相继形成。

  ——2018年11月,省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设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

  ——2021年4月,省委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在新发展阶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打造法治强省,让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福建发展的重要竞争力。

  压实“关键少数”责任,福建既有好的做法经验,也形成了一系列长效机制。在全省各地,党对全面依法治省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机制持续完善。

  今年4月初,十一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的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新时代法治强省建设的路线图、任务书。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质增效 

  金秋九月,第二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和第二届东南法治论坛分别在厦门市和泉州市举办。“福建大力推进法治强省建设,创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举办东南法治论坛,目的就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成为福建发展核心竞争力。”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表示。

  十年来,我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全局,运用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用高水平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护航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出台大数据发展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助力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成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中心及快速维权中心。

  ——以法治守护美丽福建清新福建。

  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率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新发展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法规,从整体和全局规制生态环境保护;出台《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总结推广“长汀经验”,为我省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十年来,我省制定了20多部生态环保法规,内容涵盖大气、水、海洋、森林、物种等领域,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四梁八柱”。

  ——以法治促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

  先后制定了14部涉台地方性法规,还有150多个涉台条款散见于其他71部地方性法规中。

  积极开展两岸法治交流,连续成功举办19届“海峡法学论坛”、13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推动设立全国首家大陆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首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大陆代表处。

  新时代的十年,福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入选2021年十大营商环境最好的省份之一。

  系统集成、整体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成效显著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先后出台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福建省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等,经验做法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

  “小切口”立法,是高质量立法的缩影。

  十年来,我省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着力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向前迈进,创造了多个“第一”。

  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四地通过《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完成我省协同立法的“首秀”,有效破解流域保护宽严不一、协同不足等问题。

  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我省出台全国首部机关效能建设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

  厦门、福州鼓楼区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区),全省评选了首批4个综合示范地区和7个单项示范项目,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在全省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全面落实,85%以上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集中。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省法院出台福建法院审判人员及相关人员权力和职责清单,规范全省1400余个审判团队实质化运行。省检察院修订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明确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职权784项、783项、602项,初步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

  新时代的十年,我省法治领域各项改革蹄疾步稳,取得重大突破,持续为打造法治强省和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的动力。

  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分充实 

  十年来,我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保障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本文标题: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助力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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