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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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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重庆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营养办的精心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凝聚共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逐步形成了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局面。通过分类分层推进营养改善计划,扩大了受益学生面,更多学生享受到了国家的关心,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重庆市40个区县(自治县)均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校5291所,受益学生1984710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5.42%(1984710/3033703)。其中国家试点区县受益学生597470人,地方试点区县受益学生1387240人。

  12个国家试点区县覆盖农村学校1958所,受益农村学生597470人;万州区、开州区2个市级试点区县参照国家试点标准和模式,覆盖学校499所,受益学生192490人。以上14个区县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26个地方自主试点实施区县和黔江等5个国家试点区县中的城镇学校共覆盖学校2834所,受益学生1194750人,基本实现了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儿童、特殊困境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

  重庆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每年均将14个试点区县(12个国家试点和2个市级试点区县)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并纳入地方党政实绩考核。各区县也高度重视,均将营养改善纳入民生工程重点推进。通过各个层面共同协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分类分层推进试点

  我市于2010年在全市中小学开始了营养促进工程的探索,以饮用奶、鸡蛋和爱心午餐等形式,改善全市中小学生营养状况。2011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12个集中连片特困区县开展试点。2012年,进一步扩大试点面,将万州区、开州区两个国家级贫困区县纳入市级试点,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补助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同时,鼓励引导其余26个区县根据自身实际,通过为学生提供爱心午餐、免费饮用奶和鸡蛋等形式,自主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等26个自主试点实施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教委、市财政局于2016年1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主试点实施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6〕54号),要求26个自主试点实施区县将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儿童、特殊困境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到营养改善计划中来,参照国家试点区县实施模式和标准,实施食堂供应完整午餐,切实达到改善贫困家庭学生营养的目的。

  (三)积极创造就餐条件

  5年来,全市累计新建、改扩建1957所学校食堂,建筑面积62.4万平米, 14个试点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学校食堂供餐。为确保食堂正常运行,将14个试点区县学校食堂运行经费纳入市级预算,并要求区县财政落实食堂从业人员经费。从2015年秋期开始,食堂运行经费由原来的生均每天0.4元提高到0.6元,每年投入食堂运行经费约1.06亿元;区县财政解决食堂从业人员经费约1.31亿元,试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实现按标准配备。

  (四)多措并举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市教委会同市食药监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六不准”“九必须”,并将 “六不准”“九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再部署、再强调食品安全工作。6月3日,市教委召开201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暨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教委主任亲自部署安排了全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三是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市教委、市食药监局制发的《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建立学校食堂联网监控体系。四是坚持学校领导首尝制度和自费陪餐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就餐食品安全和质量。五是加强责任区督学对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础性监督,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达到国家和市里规定的要求。六是充分发挥家长、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学校膳食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证舌尖上的安全。七是联合食药监部门开展开学前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底线。

  (五)精准落实补助严守资金安全底线

  一是14个试点区县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通过以学生学籍系统共享数据,实现了精准到人,有效的防止了资金冒领。二是在黔江区、丰都县、云阳县、石柱县四个区县开展“阳光校餐”试点工作,“阳光校餐”项目实施学校,每天、每餐均以图片、数据等形式上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真正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推进各市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三是坚持按标准及时为学校划拨所需资金,加强学校使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监督,防止克扣、挪用和侵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严禁学校教职工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要求学校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全额用于学生。四是市教委在借鉴先进地区台账管理的基础上,统一制定了食堂大宗物品入库出库通用记录、食堂肉类入库出库记录等9类台账记录,要求区县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各类台账表格的学习考核,使其明确规定的动作和要求并认真落实,确保了资金、物品的有据可查,防止资金跑、冒、滴、漏。五是市教委统一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模版,督促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按照模版内容、格式和要求,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确保4元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各区县均建立了专项巡查机制,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作用,定期开展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挂账整改。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随机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专项督导,对14个试点区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并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14个试点区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运行安全监管存在隐患、部分食堂管理不规范、政策理解有偏差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区县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研究制定方案,尽快落实整改,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公布督导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直至落实。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

  (七)加强公示公开强化政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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