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实现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强化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与竞争优势,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瑞昌市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0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2MA4F5MWK2N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杨磊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0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具体以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2.建设内容:
2.1 磷化工项目:选矿150万吨、磷酸30万吨、净化磷酸25万吨、硫酸90万吨、高档阻燃剂10万吨、磷酸二氢钾10万吨、渣酸肥20万吨、150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
2.2 氟硅化工项目:无水氟化氢3万吨、白炭黑2万吨。
2.3 新能源材料项目:六氟磷酸锂1万吨。
2.4 项目建设时间:预计为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2个月。
3.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600,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备案的可研报告为准。
4.项目选址:项目拟落户瑞昌化工园区,用地面积1,000亩左右(具体位置及面积以瑞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及勘测定界图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目后续的沟通、协商、协议签署以及所涉及的相关事宜、文件和手续,协议条款以各方最终签字盖章确认的协议版本为准。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仅可以延伸磷化工产业链,强化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与竞争优势,而且有助于公司把握锂电新能源行业重要的发展机遇,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丰富产业布局,提高盈利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公司产品市场开拓需求及继续做大做强磷复肥主业的战略目标,有助于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二) 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磷化工及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能源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及不可抗力影响,本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将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洋丰”)于 2022 年4 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2021年公司取得了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雷波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湖北新洋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