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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险“新国十条”,跨进保障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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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翘首以盼的“新国十条”终于揭开了神秘面纱。业内人士认为,“新国十条”既是顶层设计,也是行动纲领,营造出一个“大保险、大保障”的宏大篇章,向社会宣告了一场“保险业的成人礼”。而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新国十条”无疑也是一份政策大礼,其中有关民生的亮点最引人关注。此次“新国十条”内容非常细化,甚至到具体险种。其中对民生多个领域都有所涉及,比如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究竟保险新“国十条”带来了什么?让我们共同解读—

问:为什么国家政府会选择在社会发展的这个阶段出台保险的“新国十条”?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希望保险行业进入一个更新、更高的层面?

解读:十八大之后,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政府一直提倡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保险市场是未来市场经济的主要目标之一。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发达的保险市场是市场经济必然的产物,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发达的保险市场是会萌生出来,而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就要营造保险市场成长发展的有力环境,新版的国十条实际上就是要突出商业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所以这个时点推出政策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问:我们通常认为,保险就是遇到风险的时候降低一些损失,实际上肯定不仅仅如此,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中国的保险呢?他们是如何进行分类的?特点是什么?

解读:中国的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别,就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可能很多人对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层次和分界是不太清楚的:社会保险是政府来办的,我们国家有五险,五险就是社会养老保险,再一个社会医疗保险,就是我们说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还有三个是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整个运营过程是由政府来承担的,特点是广覆盖,可持续,低保障,层次比较低,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是在它的基础之上,我们有了五险之外,还有一些更高层次保障的需求,比如说基本医疗保险有药品目录,目录之外的只能由商业保险来承担;另外即使在药品目录之内的费用,可能有20%也是不能报销的,这块也是由商业保险来补偿。尤其像一些重疾保险,只要医生确认病情之后,患者就可以拿到30万,或者50万的保险金,这笔费用可以用于治病,也可以做些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这个都是社会保险所做不到的,都是由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进行补充。

问:新国十条中提出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那么什么是“现代保险服务业”?我国正式的提出这个概念,是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意义?

解读:保险业本身就属于金融服务业之一,并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板块,因为它和客户签订保险业务。保险行业作为服务业其自身具备两个基本的职能,一个是经济保障,比如说着火了,地震了,或者是车被撞了,这个时候由保险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第二是分散风险,一个人的风险很难分散,但是参加的人越多越好分散。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现在天气预报做的比较准确,但是旦夕祸福对个人来说是无法预测的,但是对于群体而言则有大数法则,举个通俗的例子,济南市具体到哪一个市民今年会不会出事不知道,但是济南市的600万人中,我们知道这一年有多少人死亡,有多少人得重大疾病,他们如果都购买了保险,那么赔偿有多大,这个数字就非常清楚了。只有通过商业保险这种机制才可以达成分散每一个单个个体风险的目的,而其他机制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其实,保险业最重要的职能是风险管理。不出事,少出事,这是我们最需要的,出了事故之后进行赔偿,这个还不是最重要的,比如对国家来说,泥石流,地震发生了,究竟给哪个企业赔偿,这个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生命财产得以保障,这个才是重要的。而这种服务从哪里来,最好就是专业性的机构,我们市场经济讲分工,这样才有效率,商业保险正是承担这个责任的,少出事,不出事,如果一旦出事了,保险就可以进行赔偿。

问:新国十条中提出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这个数据能反映什么问题?“保费密度3500/人”又是一个什么概念?

解读:保险密度和深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所谓的保险深度就是保费收入这一年所有公司拿到的收入占GDP的比;保险密度就是人均保费—全国有将近14亿人口,大家交的保险费平均到每个人身上的保费就是人均保费。

“新国十条”中提出“到2020年,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而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3.03%,保险密度1265.7元,短短六年时间,保险深度需增加1.6倍左右,保险密度需增加2.7倍左右。若未来六年年均GDP增长率7%左右,那么保费收入的年增长率将达到15%,差不多两倍于GDP的年增长率;若未来六年年均GDP增长率8%左右,那么保费收入的年增长率将达到16%,同样差不多两倍于GDP的年增长率。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数据成长,表明了国家对于保险行业的强烈期许和关注。

问:在2006年发布的旧版“国十条”中“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而新版“国十条”为险资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空间。如何看待保险投资渠道的拓宽和发展,这对未来有什么影响?

解读:所谓的保险新政里面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放得很宽,风险管理更加到位,尤其放宽渠道的时候,其中一些管理的细则纷纷出台,出台了将近20份文件来约束保险业的投资,当然在约束过程当中,主要还是一个创新与放权。从数据结果来看,2014年到现在为止投资收益率,不完全统计较2013年4.2%的投资收益率是高的,保险投资渠道改革对保险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保险公司收来的钱要投资收益好的话,保险公司的成本压力会轻,向投保人收取的费用就低,如果国家政府管的太多的话,投资收益率就上不去,要让保险公司自主去投资,只要是好的渠道就可以投资,但是风险要承担,而且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监控是比较严格的。总体而言,和旧版相比,新版国十条极大的改进了保险投资市场环境,应该说是正面积极的,利民恤民的。

问:这次保险的“国十条”重点支持民生类保险发展创新。其中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要求?目前我们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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