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陕教基〔2007〕7号)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陕教德〔2007〕8号)要求,现就报送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4月30日前,请各市(区)将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以下简称评价数据库)报送省电教馆,将学业水平考试的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报送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报送方式
统一使用《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综合管理系统》报送。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区)负责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标准》(附件1)要求,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建立评价数据库,并与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进行核对,主要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和考籍号等),经核对无误后报送。
2.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的分类整理工作,确保2013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基本信息完整、准确,积极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与评价数据库的核对工作。
3.省电教馆负责汇总各市评价数据库,并与省考试管理中心进行核对,于5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汇总、核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于4月30日前移交省考试管理中心。
四、其他事项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考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市(区)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库报送工作,由分管局长负总责,安排专人具体实施,并于4月16日(星期二)前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报省教育厅,各市联络员同时加入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QQ群(群号:196371740)。
2.未安装《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的学校,由各市统一组织采购、安装,具体事宜请与省电教馆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省教育厅:付仲锋 张晓旭
电 话:029—88668850 13619209725
省电教馆:牟浩江
电 话:029—87323812 18992869328
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卢征
电 话:029—86242197 13720589913
附件:
1.
2. 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报送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doc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