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毕业论文 > 证券金融 > 银行管理 > >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济宁银行泰安分行被罚35万元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根据信用中国(山东泰安)泰银保监罚决字〔2022〕36号显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保监会泰安监管分局处罚。

济宁银行泰安分行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1号)第九条、第三十条,《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48号),《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给予济宁银行泰安分行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8月23日。

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济宁银行泰安分行被罚35万元


本文标题: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济宁银行泰安分行被罚35万元
分享到: 更多

更多关于“银行管理”的文章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