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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捣毁一“套路贷”犯罪团伙 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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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余宁山

漫画/余宁山

  汽车车窗上、小区过道里、网络平台中,二手汽车抵押贷款的小广告挺常见。广告内容也很吸引人,“只要你有一辆车,当天放款。”相比银行放贷的严格手续与漫长周期,对于急需用钱周转的人来说,这样的小广告特别有诱惑力。

  可这事儿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少人最终钱没了,车子也失去了。在长沙工作的龚某平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以为是低息贷款,实际上却遭遇了“套路贷”。

  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称,开福警方近期成功打掉一个“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扣押涉案车辆8台、冻结涉案资金200余万元,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7名。

  套路1

  不让受害人细看合同内容,诱导其匆忙签字

  今年29岁的湘乡小伙龚某平在长沙从事装修工作,因其沉迷于游戏,加上他还要负责女友的开销,他那点工资根本入不敷出。

  平时,龚某平都是开着父亲的车上班。去年10月,龚某平准备开车时,发现车窗玻璃上有一张贷款小卡片,卡片上写着“只要有车,当天放款”。急需用钱的龚某平于是照着卡片上的电话拨打过去,对方一名姓刘的男子在电话中再次承诺“低息、放款快”,龚某平听后心动了。

  去年10月18日下午,按照刘某约定的时间,龚某平赶到刘某的办公室。经过协商,龚某平当天便与刘某签订了5万元贷款合同,贷款约定12期还完,每期还款5867元,同时签订车辆抵押合同(抵押龚某平一台价值20余万元的吉普车)。

  合同签订之后刘某通过他人银行账户向龚某平银行账户转款5万元,转款后即坐实银行流水。然后,刘某等人在龚某平的车上安装了GPS,随即又要龚某平取出1.5万元,作为GPS安装费用、上门费、服务费等费用。就这样,龚某平贷款5万元,但实际上只到手3.5万元。

  一般情况下,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保留一份。而龚某平和对方签订合同后,对方却以行业规矩为由不给他合同,龚某平根本不知道合同内容,对方也不让他细看。“我只知道合同很多地方是空白的,我想看清楚,他们就说快下班了,赶紧签字,不然今天就放不了款了。”龚某平告诉记者。

  套路2

  合同中处处是陷阱,导致借贷人频繁“违约”

  在龚某平没有细看合同内容、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某诱使其签订虚假售车合同(含车辆抵押合同、车辆质押合同、二手车买卖合同、车辆售后转租合同等4份车辆处置合同)。“实际上,这些合同中到处是陷阱,比如借款方不能将车辆借给别人,不能申请提前还款,不能将车开进其他借贷公司,否则都是违约,目的就是让借款人违约,放贷方好收取违约金,将借款人牢牢套住。”办案民警介绍。

  龚某平开始按期还款后,刘某等人找各种理由故意让他违约。贷款刚到一个月,龚某平被告知第一次违约,当日凌晨1时即被刘某公司放贷人员利用GPS找到龚某平的车后,马上将车开走。然后刘某通过敲诈的方式要求龚某平缴纳近6万元违约金、拖车费、人工费等费用,后经协商龚某平无奈缴纳2.3万元才将车辆赎回。

  很快,龚某平就被告知第二次违约。此时,刘某知道龚某平没有钱,便提出来要其还清所有欠款。龚某平先将身上仅有的1.1万元交给刘某,表示没钱了,这时,刘某又推荐他到另一公司石某处借贷5万元进行转单平账。龚某平和石某签订了同样的贷款合同,而实际上,石某就是刘某公司的财务人员。

  龚某平在还款4期后无钱还款,其车辆被再次拖走,这次龚某平被要求一次性还款7万元才能赎回车。因为龚某平无力赎车,于是他价值20多万元的车辆被刘某及公司人员以6万余元低价处理。

  就这样,龚某平贷款了5万元,实际到手3.5万元,半年时间内,共计还款了14.4万余元。加上被低价变卖的车辆,共计损失30余万元。

  破案 “套路贷”团伙被摧毁,受害人40余名

  今年8月13日,被折腾得心力交瘁的龚某平终于选择了报警。

  开福警方成立了以刑侦大队扫黑除恶中队为主的专案组,辗转多地开展了大量外围调查和秘密取证工作,一个以刘某、肖某为首,通过汽车抵押贷款方式进行“套路贷”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9月25日11时许,在专案组的统一调度下,开福警方多警种联合作战、周密布控、集中收网,一举抓获涉案嫌疑人24名,依法扣押涉案车辆8台、抵押借款合同200余份,以及定位器、屏蔽仪、伸缩铁棍等作案工具若干。

  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先后单独和伙同他人成立凯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湖南视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十安车贷公司。侦查查明,这些公司均无金融行业相关资质,涉嫌非法经营。三个公司成立以来以上述 “套路贷”的方式进行犯罪活动,诈骗和敲诈勒索包括龚某平在内的受害人40余名,涉案资金200余万元。

  目前,刘某、肖某等17人因涉嫌诈骗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部门行动

  举报“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 查实属于黑恶犯罪的有奖

  10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套路贷”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违法犯罪,且呈发展蔓延之势,社会危害严重,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通告要求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套路贷”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重惩处。

  通告表示,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线索经查实属于黑恶犯罪的,按照《湖南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给予50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全市各公安机关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0731-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楼扫黑办

  微博留言举报地址:“长沙警事”官方微博

  警方支招

  如何避免掉进“套路贷”陷阱?

  “套路贷”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违法犯罪,社会危害严重。那么,市民该如何防范和应对呢?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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