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范文网

当前位置:自我介绍范文网 > 范文 > 合同范文 > 租赁合同 > 场地租赁合同 > >

重庆百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管理员 | 本文已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改变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分散办公现状,决定租赁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办公场地实现统一集中办公,搭建集中式、共享化办公平台。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规定,商社集团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商社集团进行的交易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中“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商社集团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068.48万元,其中公司总部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3.75万元,与其他关联人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41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为改变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分散办公现状,公司决定实现总部及下属各经营单位统一集中办公,共享办公平台。

2020年4月至今,公司先后租赁商社集团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的商社大厦8、10、11、14楼等用于总部办公,年租金373.75万元。目前,公司决定将百货事业部、超市事业部、商社汽贸、中天物业、财务共享中心、重百保理、世纪通等经营单位分三期逐步搬迁至商社大厦,实现集中办公。

公司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与商社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商社大厦7层、12层、15层、18层至20层、22层至28层,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 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商社集团进行的交易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中“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商社集团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68.48万元,其中公司总部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3.75万元,与其他关联人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4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商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1.41%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76844C

3.成立时间:1996年9月18日

4.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5.办公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6.法定代表人:尹向东

7.注册资本:22,430.731758万元

8.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销,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499%)、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持股44.499%)、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持股9.889%)。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2,020,735.51万元,净资产596,697.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16,534.79万元,净利润81,807.9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890,121.85万元,净资产 609,603.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19,278.54万元,净利润77,622.99万元。

11.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2条关联交易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公司总部与下属经营单位租赁商社集团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的商社大厦7层、12层、15层、18层至20层、22层至28层,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周边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格并与商社集团协商确定。

目前解放碑周边写字楼市场根据楼宇状况租金水平大致50-100元/平方米/月不等。本次关联交易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出租方):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

1.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

2.物管费,水电费,垃圾处置费等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需对租赁物业进行必要的改造及装修。

4.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未交纳费用总额的万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1个月当年月租金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合同到期之日和解除后5日之内交还物业给甲方的,视为违约,其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每逾期交还物业1日,乙方应当以租赁物业当年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直计付至实际退还物业之日为止。

(3)租赁期内,乙方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 1个月当年月租金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经甲方通知整改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1个月当年月租金的违约金。

(5)甲方未依约交付租赁物业的,每逾期1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当年日租金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本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的,违约金与租赁保证金可以并用;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

(7)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对租赁物投入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不论甲方是否利用,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文标题:重庆百货: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
分享到: 更多

随机阅读TODAY'S FOCUS